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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龍山否認釀酒用水受污染,具體取水點“不能告訴你”

緊急停牌1天后,古越龍山(600059.SH)7月1日復牌,當日報收7.80元,跌2.13%。 在當天發布的公告中,古越龍山稱釀造用水是經處理的鑒湖源頭水,并未受到污染,該公司董秘周娟英亦拒絕向澎湃新聞(www.kxwhcb.com)透露具體取水點。
此次停牌,緣于媒體質疑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釀酒水源鑒湖受污染,而改用自來水釀酒——“紹興酒”之所以特別,主要是采用鑒湖水為釀酒水源,“紹興酒”還是我國首個原產地域保護產品(現已改稱“地理標志產品”)。
6月9日,《股市動態分析周刊》報道,有投資者報料稱“古越龍山采用的水源為鑒湖水,而鑒湖水已被污染,不再適合飲用”;紹興市環保局發布的4月環境質量月報顯示,鑒湖水水質綜合評價為不適合飲用的IV級。
6月11日,古越龍山公司發公告回應:“紹興市環境質量月報對鑒湖水質的監測選取了湖塘大橋和鑒湖大橋2個斷面,不是公司釀酒用水的取水口;公司釀酒用水不在上述斷面區域,沒有受污染。公司還自建水處理系統,釀酒用水都經處理,以確保水質安全。公司目前釀酒用水都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6月28日,《華夏時報》報道稱,因鑒湖水污染嚴重,包括古越龍山在內的紹興多家黃酒企業棄用鑒湖水,改用自來水釀酒。報道稱,企業用自來水釀黃酒已有10幾年,并質疑古越龍山的信息披露存在誤導。
為避免股價異常波動,“古越龍山”6月30日緊急停牌1天。7月1日,公司發出《澄清公告》:釀造用水是經處理的鑒湖源頭水,符合“紹興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的水源要求,釀酒用水沒有受到污染,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該《公告》還稱,紹興酒之所以成為第1只原產地域保護產品,得益于紹興獨特的自然環境、釀制技藝、鑒湖水,以及嚴格規范的管理手段。目前,市政府以“五水共治”、“水城重建”為契機加快鑒湖部分流域的治理,已初見成效。
但在公告中,古越龍山沒有披露取水點的信息。7月1日,公司董秘周娟英在電話里告訴澎湃新聞:“具體取水點不能告訴你,但我們釀酒用的確實是鑒湖水。取水點在鑒湖水域保護范圍,沒被污染,我們有水處理設備,釀酒用水也符合飲用水標準,具體可以看公告。”
原產地域產品,是指利用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傳統工藝在特定地域內生產的產品。2000年1月,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對“紹興酒”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隨后,古越龍山、會稽山、塔牌、中糧、女兒紅、王寶和6家企業被批準使用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志注冊登記,后增至15家。
鑒湖水來自會稽山溪流,含適量礦物質和有益微量元素,重金屬含量低。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0年的有關公告:“紹興酒”原產地域范圍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浙江省鑒湖水域保護條例》中的鑒湖水域保護范圍為準,大致為鑒湖主體水域、上游下游延伸段、南部山麓主要河流、北面部分河道水域。
近年來,鑒湖水水質有所惡化。紹興市環保局2014年4月的《紹興市環境質量月報》顯示:鑒湖水系中湖塘大橋斷面水質IV類,水質輕度污染;鑒湖大橋斷面水質IV類,水質輕度污染。
《紹興市2013年環境狀況公報》顯示,鑒湖水域16個市控及以上監測斷面中無I-Ⅲ類水質斷面,IV類水質斷面9個、V類水質斷面1個、劣V類斷面6個。水質狀況為中度污染。
國家環保總局(現環保部)2002年頒布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規定了5類地表水水質評價標,其中Ⅰ-Ⅲ類屬飲用水水源地要求,IV類為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要求;Ⅴ類水為農業用水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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