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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震6年后,汶川“周轉房”開始收費引發“抗租”風波

“對口援建的房子,收取房租,這有違援建方的初衷。”6月25日,四川汶川映秀鎮教師蔡琳(化名)向澎湃記者表達了自己的不滿,起因是汶川縣政府突然要他們繳納“周轉房”房租,大約每年2000元。
可4年前,蔡琳等教職工是免費入住的,政府從來沒有說過會收房租。他們認為政府“變卦”,涉嫌借援建房斂財。
就此,當地官方稱蔡琳等人居住的房子不是“周轉房”,是公租房,本來是收費的,只不過前幾年沒收而已。
入住4年,政府突然要收費
東莞對口的援建房突然要上交房租了,每戶每年大約2000元。近日,在映秀鎮,這個消息不脛而走。
蔡琳說,2011年是免費入住的,政府職能部門沒有說過會收取租金。在她看來,這個收費行為有違對口援建者的初衷,沒有讓他們這些災民“安居”。
在口口相傳中,收費只針對“震中”映秀的傳言,更叫蔡琳等人心里不平,算算自己一個月才2000余元的收入,一些老師表示生活壓力突然變大。
映秀中學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師說,上周,教師們被學校組織起來,聽了一份來自汶川縣政府的傳達文件,文件是關于繳納“周轉房”房租的。
上級文件傳達之后,校工會工作人員還下發了一份繳納房租的合同。與此同時,還有“如果不繳納,紀委會下來處理”這句委婉警告。
據其介紹,需要執行這份文件要求的映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大概涉及100多名。而蔡琳等人估算,該項政策涉及到映秀四五百戶事業單位工作者家庭。
多名老師說,很多人一直在抵制繳費,目前只有部分“單位領導”上繳了房租。
政府:是公租房,本來就是收費的
澎湃記者25日致電映秀中學校長和映秀鎮鎮長,兩人均未做出回應。
汶川縣政府辦公室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員證實,該縣2014年1月出臺了《汶川縣限價商品房個人申購實施方案》,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向公租房繳納房租。收費從2014年1月起,核心地段按每平方米5元的標準繳收,偏遠地段為每平方米2元。
這項政策針對全縣所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他們居住的房子,都是由所在單位整體申請的公租房。
這名縣政府辦工作人員強調,外界對于這批收租房子的叫法是錯誤的,并不是“安置房”,“安居房”,或者“過渡周轉房”,而是公租房,原本就是收費的,只不過前幾年沒收而已。
汶川縣住房保障局一名工作人員說,蔡琳等人反映的房屋是“周轉房”,這些租金收取將用作以后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以及已建“周轉房”的后期管理和維護上。
公開信息顯示,“汶川地震災區”關于公租房、保障房,以及面向公職人員的周轉房政策各有不同,青川縣關于“安居房”的出售也存在較大爭議。
有人反對亦有人理解,系于“災民心態”?
澎湃記者調查后發現,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1,房子到底是不是公租房;2,觀念上的沖撞,6年了,映秀等地還是不是災區,這里的人民還算不算災民,相關“過渡政策”是否應該退出,回歸常態。
映秀鎮幼兒園的副院長馬小玲覺得政府的這種決策是可以理解的。她說,剛入職的教師,每月收入有兩千多,分攤下來,每月繳納一百多元房租,對很多人來說,并不存在問題;災后重建早已完成,相關政策、居民生活理應步入正軌。映秀中學另一位老師說,汶川已經不是災區了,過渡政策退出可以理解。
對此,研究汶川災后鄉村秩序重建的社會學家,華中師范大學社會學院院長向德平指出,關于汶川政府收取“周轉房”租金問題,就收取的額度來看,更像維護費用,這種對于公共產品的低償,公職人員是可承擔的,而且對他們也是一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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