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上海通過文保新條例,文保單位周邊施工不得破壞古風貌
澎湃記者 俞立嚴
字號

2011年,大連路惠民路路口四幢有著近百年歷史的“上海精武體育總會”建筑,因為周邊拆遷,樓房窗戶、欄桿等或被拆或被毀壞,內部也是‘傷痕累累’。 趙昀 澎湃資料
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于6月19日表決通過了《上海市文物保護條例》,新條例將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上海建立對不可移動文物的定期評估制度。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每五年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評估。區、縣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每五年對轄區內文物保護單位和保護點進行評估。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價值發生明顯變化的,可以依法予以升級、降級或者撤銷。
條例規定,滬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但是,因特殊情況需要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保證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
條例還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建設工程的形式、高度、體量、色調等應當與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邊環境相協調,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報批。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