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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炒新新規:臨停僅一次,且不超30分鐘

新股申購即將重新登臺前夕,滬深兩市交易所發布了最新的新股交易規則。盤中臨時停牌僅有一次,且不超過30分鐘;新股上市初期(即上市后的前10個交易日)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措施,也取消了單一投資者全天買入不得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千分之一的限制。 與此前規則相比,行政管制有所放松。
這一新規出臺的背景是,今年一季度發行的48只新股中,頻頻出現上市首日因被爆炒而觸發二次臨停、僅交易1分鐘的現象。
分析人士認為,炒新規則的調整將會導致新股上市爆炒節奏加速。 按計劃,A股年內第二批IPO打新,將從6月18日(下周三)開始。
上市首日漲跌幅:64%至144%
在集合競價階段,滬市規定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于發行價格的80%;深市規定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若申報價超出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范圍(即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于發行價的64%),申報單暫存于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
在連續競價階段,滬深兩市規定,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于發行價格的64%。
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相比今年一月份發布的炒新限制措施,滬市取消了“收盤前5分鐘申報價格不得超過開盤價120%和80%”的控制措施,而深市則效仿滬市之前的做法,明確把全天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控制在“發行價的144%至64%”之間。
取消二次臨停
這次規則變化最大的,當屬兩市交易所均取消了第二次臨時停牌措施。
根據新規,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鐘。若臨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滬市)/14︰57(深市),將于14:55(滬市)/14︰57(深市)復牌。
上證所解釋,取消二次臨停是為了解決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時間過短的問題。
以今年1月21日為例,當天深市上市的8只新股中,7只股票全天的交易時間不到1分鐘,全部因為觸發了交易所規定的20%上漲上限而被實施第二次臨時停牌措施,直至收盤。
而即將于下周陸續登場的新股,與今年一季度相似,其發行價同樣被進行了限制。市場多預計,由于發行估值將低于所處行業的平均水平,新股上市后將被爆炒。
預計上市前幾日漲度擴大
除了上市首日,滬深交易所還對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個交易日)異常交易行為及其監管措施進行了調整。主要是取消了單一投資者全天買入不得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千分之一的限制。
滬深兩市還對大額申報、高價申報、連續申報、虛假申報行為進行了量化規定。
如上證所規定,以下行為屬于異常交易行為:在集合競價階段,以高于(低于)前收盤價(上市首日為發行價)3%的價格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5‰;連續競價階段,以高于(低于)申報時點最新成交價3%的價格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5‰等。深交所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是:開盤集合競價期間,以高于集合競價參考價3%的價格申報買入500萬元以上,占期間該價格以上市場買入申報總股數30%以上,且存在撤銷申報行為;或者以低于集合競價參考價3%的價格申報賣出500萬元以上,占期間該價格以下市場賣出申報總股數30%以上,且存在撤銷申報行為;連續競價期間,以高于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申報買入,在3分鐘內成交100萬元以上,占期間該證券成交股數30%以上,且證券價格期間漲幅3%以上;或者以低于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申報賣出,在3分鐘內成交100萬元以上,占期間該證券成交股數30%以上,且證券價格期間跌幅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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