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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陽采桑湖一半湖水被放,政府只管收租不管保護

編者按:
濕地湖泊承包到期,環保機構欲接過管理權,提出每年給地方政府50萬作為生態補償,卻遭拒絕。
當地政府隨后以370萬的年租金將湖泊出租。承包商因養蟹種藕的需要排出部分湖水,致湖域面積銳減。于是,往年都來拍鳥的攝影師,今年卻只看到了幾只野鴨。
往年同期的萬畝湖泊,今年只剩下一半面積。湖南岳陽的采桑湖遭遇了這樣的尷尬。
這片被攝影愛好者奉為“百鳥樂園”的濕地湖泊,位于東洞庭湖保護區實驗區內。對于它水域面積銳減的原因除了氣候,人為因素更是不可忽視。
2013年年底,當地政府以370萬元的年租金將洞庭湖出租。承包者在湖泊濕地上修建堤壩,將湖一分為二,一邊養蟹,一邊種藕。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人員也指出,湖面面積的萎縮,是承包商為了種植蓮藕故意排水導致。
攝影師無鳥可拍
知名公益人士鄧飛4月16日發布微博:湖南岳陽市君山區以375萬元(政府資料為370萬元)年租將國際重要濕地東洞庭湖采桑湖出租。一時間,被譽為攝影愛好者天堂的采桑湖濕地,引發廣泛關注。
岳陽市政協委員方明(化名)是一名攝影愛好者,往年的四五月,他都會和朋友守在采桑湖拍攝候鳥。他的QQ空間里,存了很多采桑湖候鳥的照片。這些他頗為得意的作品,也吸引了眾多網友圍觀。但是今年,采桑湖萬畝湖泊只剩下一半,候鳥的棲息地遭到嚴重破壞,候鳥屈指可數。
作為候鳥重要棲息地,采桑湖的候鳥種類繁多,其中夏候鳥有水雉、白鷺、池鷺、黑水雞、須浮鷗等,而冬候鳥則主要有灰鶴、豆雁、小白額雁、反嘴鷸等,被稱為“百鳥樂園”。
5月6日,澎湃記者在采桑湖濕地看到,這里已經一片荒蕪,除了幾只水鴨外,沒有其他鳥。方明說,去年的這個時候,濕地植物遮天蔽日,到處都是鳥。他還和幾個攝友做了一項統計,光是大雁,就不低于10萬只。“你再看看現在,怎么能讓人不難過呢。”方明感嘆。
方敏將湖水減少的原因指向了蓮藕的種植。他介紹,今年新的承包商開始在采桑湖種植蓮藕,而為了讓藕的種植面積和生長環境達到最優化,承包商排掉了大量的湖水,“水太多的話,會淹死,而不排的話,種植面積就只有灘涂上的一點,為了擴大種植面積,就只能排水。”
根據方明所指的水位線,同去年相比,采桑湖的水位線低了兩米多,距離堤壩的直線距離超過了100米。“去年在我們腳下就有水,現在呢,你看跑到哪去了。”
澎湃記者在現場看到,采桑湖內修筑了幾條規整的堤干,湖中央,一條幾米寬的黃泥堤壩將水域撕裂成半,一半用來養蟹,一半種植蓮藕。堤壩上,工程車履帶印跡清晰可見,而湖的沿岸則拋撒了大量的石灰,當地居民說,那是承包商為了養蟹所做的消毒工作。
政府370萬出租濕地不談保護
采桑湖位于東洞庭湖保護區實驗區內,與東洞庭湖核心保護區僅相隔一條縣級公路。據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保護科科長高大立介紹,往年的豐水期,采桑湖的水域面積可以達到10000多畝,但因為天氣和人為的原因,如今的水域面積只有5000多畝,僅為往年的一半左右。
但是人為因素占了多少,在當地環保志愿者眼中,采桑湖的枯水,完全是人為的原因。一位不愿具名的志愿者說,作為實驗區,根據法律規定,采桑湖允許一定的人為活動,但前提是不能破壞生態。而往年的采桑湖,主要是供人承包養魚,對湖泊的外觀并無改變。
今年,承包商更換后,開始在采桑湖養蟹種藕,對生態造成了極大的破壞。“養蟹的話,蟹會把原本是候鳥的食物吃光;種藕的話,承包商為了防止它淹死,則會大面積的放水,使湖面干涸。”該志愿者說。
公開資料顯示,作為一個封閉內湖,該地去年底被當地政府以每年370萬元租金對外出租,隨后,承包者在濕地上修建堤壩,將湖一分為二,一邊養蟹,一邊種藕。然而,雙方簽訂的合同上,并未明確約定濕地保護的細則。
對于采桑湖濕地被人為破壞,高大立科長并不否認。他也指出,采桑湖湖面的萎縮,是承包商為了種植蓮藕故意排水導致。而建設期間,也有一些違規的地方,比如建造堤壩等行為,但對于這些明顯的違規行為,他們已經責令整改,將湖周邊的違規堤壩推平。
對于志愿者所說的湖中央的堤壩,高大立說,那是湖中央原有的堤壩,并非承包商施工所致,目前他們只是進行了整修。
對于承包商改變生產方式,從而導致候鳥絕跡,高大立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包商目前的經營性活動是沒有違法的,對于他在里面種植什么,法律并無明確規定。
“以前是傳統養殖(養魚),而現在他們是密集化養殖,養蟹種藕,但你不能說他們違反了哪條法律。”因此,對于承包商搞養殖業導致候鳥絕跡,高大立說,目前只能依靠更高層面來解決此問題,比如給承包商更高的生態補貼,從而讓他們放棄現在的養殖方式。
50萬生態補償金遭政府拒絕
李文東是采桑湖漁場2組的漁民,家里世代以銷售魚苗為生。據他講述,采桑湖從改革開放始,經營方式就一直以養魚為主,而居住在采桑湖周邊的漁民,則以向采桑湖承包商提供魚苗為生。在他們每個人的家中,都有數畝不等的魚塘。
但今年采桑湖經營性質的改變,對像李文東一樣靠采桑湖為生的漁民,則是滅頂之災,“現在我們養的魚苗都不知道該賣給誰了,都沒人要。”李文東說。
據漁場2組的另外一位劉姓漁民講述,采桑湖承包商改變經營性質后,他們曾找政府和承包商鬧過,甚至還打過架。
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副局長姚毅早前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2013年年底采桑湖承包到期,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曾與采桑湖鎮政府協商,提出每年給采桑湖鎮政府50萬元生態補償資金,希望能接過采桑湖管理權,但因生態補償資金方面存在差距,協商無果。
姚毅說,早在八年前,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就采桑湖濕地保護問題向上級部門提出將其土地權屬劃入保護區,由于涉及部門繁雜,此提議一直被擱置。目前此提議已獲國家林業局審批,并報請環保部門批準,但采桑湖能否最終劃歸保護區,還要等排隊審批。
在得知采桑湖濕地遭嚴重破壞的消息后,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平凡聯合多名律師,就此環境事件在網絡公開發布了法律意見書。
“采桑湖屬于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是東洞庭湖地區一塊重要的濕地,同時其又是國際越冬候鳥的重要棲息地,理應受到上述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保護。”意見書認為,承包采桑湖區域的承包人對采桑湖的自然地理環境進行人為地大肆改造與破壞,同時當地政府亦未進行阻止,二者均是是違法的。
意見書最后寫到,“建議他們(岳陽市君山區政府、采桑湖鎮政府及采桑湖的承包人)重視此事,主動糾正自己的錯誤,積極地挽救采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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