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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過程中購買商品可“30天無理由退貨”
@云南發布、@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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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發布 4月29日消息,在云南旅游過程中購買旅游商品,只要不滿意就可“30天無理由退貨”。
游客可使用“游云南”APP和“游云南”小程序的“我要退貨”功能,進行在線退貨、電話退貨(0871-96301)、語音退貨;游客也可以前往任意一個退貨服務點現場退貨。一旦收到游客退貨申請,全省退貨監理中心工作人員直接登錄“一部手機管旅游”App或PC端線上退貨處置平臺,及時處理退貨申請。
另據@云南網消息,自2019年5月1日起,截至2021年4月29日,云南省已為游客成功辦理退貨17494起,退款1.22億元,平均每起退貨金額6896.72元。其中,退貨金額最高的一起達30.61萬元。退貨種類最多的為珠寶玉石類,占退貨數量的76.35%,其次為銀制品占14.15%,普洱茶占1.27%。
(原題為《在云南旅游過程中購買旅游商品,只要不滿意就可“30天無理由退貨”》《云南省已為游客成功辦理退貨17494起,退款1.22億元》)
責任編輯: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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