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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好奇闖入軍事禁區拍照,男子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獲刑
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到來之際,天平君為大家帶來了一個案例。
很多人以為,國家安全就是遠在天邊的間諜、戰爭、特工此類,但有時它就是近在眼前的事情,一張照片、一段錄音都可能給國家安全帶來意想不到的危害。
聶某今年30歲,大專畢業,先后在模塑公司、印刷廠等上班。2020年7月7日,在液壓公司工作的他輪休,沿著碼頭閑逛。一個被鐵絲網圍住的地方引起他的注意,這是解放軍某部隊駐軍區域。
被好奇心驅使,聶某無視門口的“軍事禁區”警告牌,穿越鐵絲網進入,用手機進行拍攝?!拔以陔娨暽峡吹竭^這種地方,感覺一模一樣,因為好奇就拍了照片?!甭櫮潮硎尽?/p>
接下去近兩個小時,他對禁區內軍艦、軍用碼頭、營區營房、訓練器材等多處軍事設施進行拍攝,共拍了40張涉軍照片,后被部隊執勤人員發現并移交公安機關。經鑒定,他拍攝的涉軍照片包含2項秘密級軍事秘密。
庭審時,聶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表示只是將照片存在手機,也沒受任何人指使或有其他非法目的。
浙江玉環市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聶某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對作案工具手機予以沒收。
《軍事設施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陸地、水域軍事禁區管理單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進入軍事禁區,禁止對軍事禁區進行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禁止航空器在軍事禁區上空進行低空飛行。但是,經軍區級以上軍事機關批準的除外。禁止航空器進入空中軍事禁區,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除外。使用軍事禁區的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資料,應當經軍區級以上軍事機關批準。
(原題:激動又好奇地拍了40張照片,被判刑……太后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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