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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沃柑采后“泡藥”
原創 喬勇進 食品與生活
今年3月15日有媒體報道,經對廣西南寧武鳴區部分果商、洗果場的暗訪,發現部分果商為保證沃柑品相,防止其腐爛,在將沃柑經過抑菌農藥浸泡或噴灑時,擅自調高抑菌農藥的稀釋濃度,且浸泡后的沃柑未經存儲安全間隔期,直接被送往市場銷售。

這則報道引發公眾對于食品安全的高度關注。當地農業部門對于沃柑事件也做出了積極回應,可以看出,當地沃柑生產企業還是嚴格執行相關技術規程,做到生產標準化、規范化,但爭議的問題目前來看主要聚焦在“安全間隔期”上。
沃柑是以色列研發的柑橘新品,我國于2004年從韓國引進,2012年在非常適宜其生長的廣西南寧武鳴大量種植。沃柑果實酸甜可口,風味宜人,深受消費者喜愛。
報道中,沃柑防腐保鮮處理采用了抑霉唑、咪鮮胺、2,4-二氯苯氧乙酸(一種除草劑和植物生長調節劑)、百可得等殺菌抑菌類保鮮農藥。
事實上,上述藥物在農業上并不是禁藥,同時,果品采后由于病害造成的腐爛問題也的確十分嚴重,這與采前通過農藥防治病害是一個道理,只不過這些抑菌劑類農藥不是施在采摘前,而殺菌是應用在采摘后。通過抑菌劑浸泡等方式殺滅果實表面及果皮內的病原菌,減少果品采后腐爛,延長保鮮期,這是目前正常的做法。大家可能會說,不能不用抑菌類農藥處理嗎?當然是可以的,但那樣果品采后腐爛損耗就會十分嚴重,目前很難實現大范圍物流和長時間貯藏保鮮的目標,有很多水果可能上不了我們的餐桌。此外,作為一個果品產業化運作來說,若不經過殺菌抑菌類保鮮農藥處理,果品貯運過程中的腐爛風險就會成倍增加,品質得不到保證,這是果品經營者難以承受的。

沃柑的這種防腐處理在技術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處理后直接上市,馬上就食用還是有安全問題的,抑霉唑、咪鮮胺、2,4-二氯苯氧乙酸、百可得等殺菌抑菌類農藥雖然毒性不強,屬于“ 低毒、易降解”的農藥,但食用后對人體健康是不利的,因此施用后需要一定的安全間隔期。我國對每種農藥的施用劑量和間隔期也都有明確的規定。不同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同,在安全間隔期內,果品是不允許食用的。問題是,有些種植戶擅自超量、超濃度用藥,用藥處理后不按照規定設置安全間隔期,這些都容易造成農產品(食品)安全問題,將危及消費者健康。
關于用藥安全間隔期問題,采后與采前還是有所區別的。果品采前由于沒有完全成熟,有些果品不宜食用或風味不佳,用藥安全間隔期比較好控制,可以根據采收期安排用藥時間,當然要按照不同農藥的相關要求控制頻次和使用濃度等。而采收后果品已經具有很好的食用品質,這時農藥的使用就需要更加嚴格地監管,不允許所謂的“直接上市,馬上就可以食用”情況發生。
從技術角度看,果品采摘后的防腐保鮮還是有很多方式可以選擇的,可以通過其他安全抑菌殺菌手段處理而不是通過使用農藥處理,同樣也能達到抑防腐保鮮的效果,如通過廣譜性安全防腐保鮮處理也能很好解決采后病害問題,如通過臭氧、二氧化氯等處理果品殺菌抑菌效果十分突出,如30~40毫克/立方米濃度的臭氧處理果品15~20分鐘就能起到很好的抑菌殺菌效果,而且還能夠提高果品采后的抗病性,這對于果品采后防腐保鮮是十分有利的。更為關鍵的是,臭氧一般30~40分鐘就能還原成氧氣,安全生態,無殘留,對人體無害。當然任何技術除了效果,商業化應用上還有一個性價比的問題,從目前來看,實踐中需要開發更多安全而高效的殺菌抑菌產品或技術,減少處理后的殘留等不利影響,提高安全性水平才是關鍵。

對于普通消費者在市場采購的沃柑,可以先將其放在堿水中浸泡15分鐘,然后用清水沖洗干凈后剝皮食用。由于沃柑需要剝皮而不是直接食用,剝皮后的食用安全性還是比較高的。
原標題:《理性看待沃柑采后“泡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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