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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在境外詆毀英烈被刑拘追逃,央視: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
央視新聞客戶端3月15日消息,3月15日,北京市海淀警方發布通報稱,近期,新聞媒體報道捍衛國土戍邊官兵的英雄事跡后,有群眾向警方舉報,一新浪微博用戶曾于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評論區發表造謠詆毀英雄烈士的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警方調查核實,該微博用戶潘某(男,30歲)于2020年2月2日離京出境后,一直在境外。目前,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對潘某刑事拘留,并對其開展追逃。在此,警方敦促其盡快回國接受調查處理。

潘某被刑拘追逃,大快人心!連日來,已有多人因詆毀貶損戍邊英雄被刑拘或行拘,此前,犯罪嫌疑人仇某明(網絡大V“辣筆小球”)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依法批準逮捕,并被最高檢工作報告點名。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strong>公安機關依法對潘某開展追逃,傳遞出明確信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國家法律之上;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無論是誰,無論有何來頭,只要觸犯中國法律,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依法刑拘,并對潘某開展追逃,讓人深切感受到有關部門捍衛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決心和行動,誰貶低、嘲諷衛國戍邊的英雄烈士,誰就會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誰編造虛假信息,誰就難逃法律約束。英雄烈士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人詆毀英雄烈士就是挑戰法律。
公安機關的依法行動,也是給那些試圖造謠生事、詆毀英雄的小丑敲警鐘。別以身試法,別突破法律紅線,別觸碰道德底線,也別動輒耍小聰明?;ヂ摼W是有記憶的,在網上信口雌黃都會留下記錄,不可能抹布一擦就消失殆盡。
“寧將鮮血流盡,不失一寸國土”,英雄烈士用生命守衛國家安全,守衛家園安寧。他們應該獲得尊崇,而不是詆毀。嘲弄英雄烈士,不僅缺乏人性,也是蔑視法律。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規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英雄烈士的名譽和榮譽,不容侵犯!
“昨天你用生命捍衛我們,今天我們用法律保護你”,這是億萬國人的心聲。沒有無數英雄烈士的奉獻和犧牲,就沒有億萬國人的幸福生活。從這個角度看,捍衛英雄烈士的權益,就是捍衛今天的幸福生活;與詆毀英雄的小丑作斗爭,就是呵護法律的尊嚴。
“00后”戍邊烈士陳祥榕寫下這樣一句話,“清澈的愛,只為中國?!庇⑿哿沂恳陨碓S國、忠貞報國,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愛護他們,有責任報以清澈的愛。不容臟水潑向英雄烈士,不容暗箭射向英雄烈士,這是我輩責任。惟有如此,祖國界碑才能更巍峨!
值得一提的是,潘某如今在境外,但不等于他可以逃脫法律制裁。“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等待潘某的必是法律嚴懲。
(原題為《熱評丨潘某被刑拘追逃,為誰敲響法律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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