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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晟國際:2700萬港元違約債務和解,獲法院撤回清盤申請
3月12日,福晟國際(00627.HK)發布公告,該公司已獲取加蓋印文的文件:香港高等法院頒令撤回債權人此前提交的清盤申請。
福晟國際由28歲的“地產二代”潘浩然控制,潘浩然的父親為近期因為債務危機進入公眾視野的福晟集團的控制人潘偉明。
公告稱,本公司與清盤申請人已商定關于此前可轉債的支付總金額,達成和解后公司于2月底之前履行還款計劃下的責任。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刊發內幕消息稱,因福晟國際無法結付所欠2700萬港元債務,債權人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申請對福晟國際進行清算。
但當時福晟國際在公告中也指出,收到申請消息后,公司已經與申請人就還款計劃簽訂新的書面協議。據此清算計劃將被撤回。
福晟國際債務實質違約
福晟國際在公告中描述了內幕消息的細節。
2020年12月29日,該公司收到消息,申請人陳阿菊根據公司(清盤)程序2020年第444號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出清算的呈請。該清算申請的聆訊將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10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進行。
公告顯示,陳阿菊的申請是根據福晟國際2017年12月1日簽立的債券文件。福晟國際應當償還陳阿菊本金為2700萬港元的無抵押可贖回可換股債券。該債券于2017年12月1日發行,并于2020年12月1日到期、年化利率為9%。
這筆可換股債券要追溯至福晟國際借殼前夕。潘氏家族收購福晟國際的前身佑威國際時,選擇現金和發行股份相結合的方式支付收購對價。總代價為15.11億港元分為兩部分支付,支付1億港元現金之外,其余的以每股0.22港元價格發行64.15億代價股份。
對價總是落袋為安好,當時佑威國際的控制人選擇將配售的股份轉售。配售代理將64.15億代價股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向不少于6名本身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之股份承配人配售27.27億股配售股份;第二部分為向不少于6名本身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之可換股債券承配人配售本金額合共2億港元的可換股債券。
承配人與福晟國際在“可換股債券之主要條款”中約定,承配人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隨時贖回當時尚未行使可換股債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未被贖回、轉換及注銷的各可換股債券將于到期時按100%未償還本金額贖回,連同到期時累計之未付利息。
福晟國際2020年中期報告顯示, 至2020年6月30日,該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配售的可換股債券,尚未轉換的本金額為2700萬港元。
家族企業出事前已做切割
在福晟集團債務危機公開之前,潘偉明試圖保全福晟國際及兒子潘浩然。公開資料顯示, 2019年9月,潘偉明與自己的兒子和其控制的福晟國際進行切割,宣布將自己持有的福晟國際的股份轉給潘浩然,由此,潘浩然持有福晟國際56.45%股權,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切割的同時,潘偉明將位于廣東省中山市中山港的一個在建物業項目,即福晟錢隆灣畔裝入上市公司。福晟國際2019年年報顯示,2019年9月,公司以1.5億元人民幣代價收購中山市正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及其股東貸款。
這筆交易的賣方為廣州福晟置業有限公司,是潘偉明控制的福晟集團間接擁有88%股權的附屬公司,而福晟集團由潘偉明及其妻子陳偉紅分別擁有90%及10%股權。
沒有福晟集團的支持,福晟國際發展不暢。2019年10月10日,福晟國際股價最高跌幅超七成。該公司在發布股價及成交量不尋常波動自愿性公告時表示,董事會確認,其并不知悉有關公司股價或成交量變動之任何原因,公司運作一切正常。
盡管2019年的最后幾天,閩系房企世茂集團和福晟集團召開發布會,世茂集團介入福晟集團,幫助盤活銷售,處理債務危機。截至目前,福晟集團債務危機處理并無太多進展。
家族企業重組無起色,潘浩然控制的福晟國際財務狀況急轉直下。該公司2020年中期報告顯示,期內,公司虧損約人民幣3.86億元,而2019年同期公司尚盈利1.05億元。
至2020年11月,福晟國際發布公告,公司考慮出售包括企業廣場3期物業在內的香港資產。截至目前,尚未就出售企業廣場3期的權益達成任何具約束力的協議。福晟國際中期報告顯示,企業廣場3期建筑面積為6763平方米,其擁有100%權益。
截至3月12日收盤,福晟國際每股報0.03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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