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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向第一家經銷商詢價后選擇權就被鎖定?涉事企業被罰
澎湃新聞記者 陸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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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要裝地暖,一家經銷商規劃、報價后,寧波的林先生又去同品牌另一家經銷商詢問,獲悉其個人、房屋信息已被上一家經銷商上傳該品牌總部官網,不允許其他經銷商再報價。
“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指定了經銷商,還不許更換?”林先生向寧波奉化區市場監管局投訴該品牌私自使用其個人信息。
3月11日,該事件作為“2020年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之一被寧波市市場監管部門通報處理結果:經營者因私自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合并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問題,被處罰款4.1萬元。
當時,林先生先向一家地暖經銷商詢價,經銷商根據戶型進行了規劃設計并報價。林先生后來到同品牌另一家經銷商詢問時,被告知品牌總部官網已經錄入其個人、服務信息,是由上一家經銷商上傳的,總部為防止經銷商間低價競爭,不允許其他經銷商再接林先生的業務。林先生認為被剝奪自主選擇權,要求第一家經銷商撤銷上傳信息,溝通未果后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經執法人員調查,林先生所說情況屬實,但經銷商認為上傳個人信息的規定是總部定的,不愿撤回信息。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4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沒有征求消費者同意,私自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違反了法律。”執法人員表示,調查中還發現第一家經銷商存在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問題。
近日,奉化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經銷商改正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從官網撤銷消費者個人信息,并罰款1000元;責令停止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罰款3萬元;責令改正價格欺詐行為,罰款1萬元。
責任編輯:張軍
校對:欒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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