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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法院司法革新:緊盯三大領域管理,治標同時更加注重治本
新時代司法改革持續革新向前。過去一年,社會公眾對人民司法的期待變得更為具體,如何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成為司法體制改革的關鍵點。
“十四五”時期,人民法院如何守正創新,進而準確回應百姓關切,關乎著公平正義的落地成效。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專訪了多位法院系統負責同志,以此觀察司法革新動向和成果。本期專訪嘉賓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徐家新。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徐家新
談改革目標
全面躋身全國法院前列,關鍵在管理
澎湃新聞:您任職吉林高院院長后,曾提出“用兩到三年實現吉林法院各項工作躋身全國法院前列”的目標。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吉林高院在司法管理工作上,有何作為?
徐家新:談到“管理”,首先要從我們確立的工作主題說起。2018年底,我們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并在綜合研判吉林法院工作實際的基礎上,提出“推動實現吉林法院高質量發展”,并將其具化為“用兩到三年實現吉林法院各項工作躋身全國法院前列”,確立為2019年以及今后一個時期全省法院的工作主題和工作目標。
實踐工作主題、實現工作目標,靠什么?我們認為,加強管理是最基本的前提,也是最可靠的保障。無論是審判執行工作、司法政務管理、行政后勤保障,還是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基層建設等,如果日常管理不到位、制度機制不健全、工作作風慵懶散、管理工作寬松軟,就難以實現高效能運轉,更談不上實現高質量發展。所以,我們提出了“向管理要質效、以管理促發展、靠管理展形象”的工作方針,部署在全省法院開展“加強管理年”活動,通過這個重要載體,推進嚴格管理、規范管理、精細管理,推動實現吉林法院高質量發展。
澎湃新聞:從時間上看,吉林高院如何具體部署“加強管理年”活動?
徐家新:我們開展的“加強管理年”活動,總體安排概括地講就是“三個三”:一是在活動安排上確定為期三年。我們提出“一年抓重點、兩年再深化、三年促提升”。2019年是活動開展的第一年,工作重點就是狠抓問題查擺整改,著力查糾整治亟需解決的突出問題,可以說是打基礎的一年。2020年是深化之年,我們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更加注重“治本”,持續推進問題整治,突出制度建設主線,健全完善制度機制。今年是“加強管理年”活動的提升之年,總的考慮是鞏固活動成果,形成常態長效機制,全面提升管理效能。三個年度的工作重點既各有側重、又融合貫通,步步深入、持續發力。
二是在活動任務上緊盯“三大領域”,就是審判管理、政務管理、隊伍管理。在審判管理方面,突出解決監管不到位、機制不健全問題,確保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失職必問責、濫權必追責,全面提升執法辦案質量、效率和效果。在政務管理方面,突出解決制度不完善、工作隨意性問題,建立內容協調、程序嚴密、配套完備、科學管用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政務管理保障機關工作高效有序運轉的基礎作用。在隊伍管理方面,突出解決管理寬松軟、作風慵懶散等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院、全面從嚴管理落到實處,著力建設既政治過硬又本領高強的法院隊伍。
三是在活動目標上提升“三化”水平,就是提升法院管理的規范化、精細化、信息化水平。“規范化”就是做到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推動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案管權的工作格局。“精細化”就是圍繞推動實現吉林法院高質量發展的主要指標實行精準發力,實現精細管理。“信息化”就是推動實現法院管理工作與現代科技應用深度融合,依托信息化手段,進行全流程管理。
談改革實踐
整治管理松懈等問題,扭轉審判質效墊底的窘境
澎湃新聞:在“加強管理年”活動兩年推進期,吉林法院都做了哪些工作?查擺、處理了哪些問題?
徐家新:這兩年來,我們持續推進問題整治。首先,狠抓問題查擺。我們在2019年活動開展之初,專門拿出三個多月時間集中查擺問題,各級法院黨組班子、院級領導和每個部門、每名干警全員參與,結合崗位職責,進行深刻查擺,逐人列出問題清單,確保不留盲區死角。同時,對問題清單,嚴格實行從干警到部門、從部門到分管領導、從分管領導到黨組的“三上三下”審核把關制度,對問題查擺不準不細不深不實的,責令返工重查。根據問題清單,制定整改臺賬,實行對賬銷號,嚴格整改落實。
其次,開展專項督察。我們堅持從基本的紀律作風抓起,從具體的小事小節嚴起,在開展線上督察的同時,省高院成立5個督察組,從2019年5月開始,采取明察暗訪形式,對各級法院內部管理和法官干警紀律作風進行了7輪督察,先后發布13期督察通報,累計通報問題5560個,盯人盯事,持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整治一些法院管理松懈、部分干警作風渙散、損害群眾利益等突出問題。
我們在持續“治標”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緊盯“三大領域”關鍵環節,著力完善制度機制,全省法院新建規章制度1540項。其中,圍繞推進審判管理精細化建設,制定了審判權責負面清單、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辦法、“四類案件”監管機制和案件質量評查機制等系列制度文件,研發了信息化全流程監管系統;圍繞推進政務管理標準化建設,制定修訂了請示報告、公文運轉、經費財務、司法警務、行政事務等各項管理制度;圍繞推進隊伍管理規范化建設,制定了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開展政治輪訓、廉政風險防控,以及法官與律師交往八條禁令、在職人員任職回避、離職人員從業限制、防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等系列管理制度,推進從嚴管理。
兩年來,我們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每年年初都對重點工作設定具體目標,并建立了重點工作月調度制度,從2019年7月開始,每月召開視頻會議,對全省法院審判質效、執行質效、掃黑除惡、信訪攻堅、多元化解、訴訟服務等重點工作進行排名通報,排名在前的法院介紹經驗,排名靠后的法院說明情況。同時,堅決整治懶官、庸官、昏官,兩年多來,對50余名工作推進不力、成效不大的中基層法院院長和分管副院長進行了約談,并對不擔當作為、履職不力的3名領導干部作出了免職處理,傳導壓力,激發隊伍活力。
應該說,經過兩年來持續推進“加強管理年”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一些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管理制度機制不斷健全完善,法院管理效能實現較大提升,特別是極大提振了全省法院廣大干警干事創業精氣神,促進吉林法院各項工作步入了高質量發展軌道,特別是審判執行質效實現了跨越式提升。
2019年,全省法院案件結收比、整體結案率、執行結案率、訴訟服務質效全部進入全國前5,扭轉了長期以來吉林法院審判質效處于全國下游乃至墊底的窘境。去年,我省法院審判執行質效保持持續向好態勢,繼續穩居全國前列。
澎湃新聞:按照安排,今年“加強管理年”活動是最后一年。有哪些具體考慮和安排?
徐家新:今年是推動實現吉林法院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一年。我們在2月初召開的全省法院工作視頻會議上,提出要推動吉林法院高質量發展實現新突破。如何實現新突破,我們提出了全方位、系統化、常態化、現代化的“四個標準”,組織實施審判執行質效“穩固提升工程”、業務工作“精品工程”、隊伍建設“先鋒工程”三大工程。
按照安排,今年也是我們“加強管理年”活動的提升之年,近期將召開會議進行部署,結合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吉林省委部署開展的“作風建設年”活動等,重點抓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一是堅持小處著手。在目前總體制度框架下,強化查缺補短,健全完善制度。同時,狠抓制度執行,強化制度剛性,進一步提升制度管理效能。二是堅持久久為功。進一步明確三大領域的常規管理項目,堅持持續抓、不松勁,推動形成工作常態,轉化為工作習慣,特別是對那些反復出現、容易復發的頑癥痼疾,必須緊緊扭住不放,否則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彈回潮。三是形成制度成果。將現有的制度整理分類、匯編成冊,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同時,研究吸納中、基層法院成熟成型的管理制度和經驗做法,上升到全省層面,推出更多優秀的制度成果。
談改革啟示
全面推廣院庭長監督管理平臺,基本實現全流程無紙化辦案
澎湃新聞:從兩年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到現如今步入高質量發展軌道,吉林法院審執工作完成華麗轉身。這一革新成果的背后,有何可參照的改革啟示?
徐家新:過去一年里,吉林法院準確把握疫情沖擊下審判執行工作“前輕后重”態勢,加強督導調度,依托智慧法院,開展“隔空”審判,做到“審判執行不停擺、公平正義不止步”,均衡結案得到明顯改善。
數據顯示,2020年,吉林全省法院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達93.8%,結案率、結收比等指標持續多月居全國首位。
審判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不是模糊概念,必須有依據、可界定。為此,吉林高院探索建立了吉林法院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并進一步修訂完善,科學設定發展指標體系、統計監測體系和考核評價體系三大體系和46項具體指標。
如今,已常態化運行的重點工作月通報制度,每月對全省法院審判執行質效進行排名通報,綜合發揮結案率、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等7個評價指標的導向作用。排名在前的法院介紹經驗,排名靠后的法院表態發言,層層傳導壓力、激發動力,全省法院形成了“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
在此基礎上,吉林高院還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與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相貫通、重點工作通報排名與年度績效考評結果相結合,真正發揮了考核工作的“指揮棒”“助推器”作用。
在機制建設上,過去一年來,吉林高院以建立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長效機制為著力點,密集出臺相關制度規定,開發院庭長監督管理平臺,并率先在全國法院實行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履職評價長效機制,倒逼監管責任有效落地落實。
2020年2月,吉林法院院庭長監督管理平臺全面推廣應用,實現了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與重大案件請示報告同步線上操作、全程留痕,將呆板的監管制度條文轉化為可視化的具體操作,監管平臺實際監管率達99.7%。
與此同時,為切實解決“合而不議”“陪而不議”等現實問題,充分發揮合議庭的職能作用,吉林高院于2020年12月出臺《關于全面落實合議制的若干規定》,進一步明確合議庭成員職責、負面清單及人民陪審員職責,有效規范和加強了合議庭權力運行和監督管理。
澎湃新聞:過去一段時間,社會公眾對司法的期待變得更為具體,吉林法院在司法便民上有何經驗?
徐家新:在司法便民上,吉林高院大力推進繁簡分流、速審速裁機制建設。2020年6月底,全省各級法院全部組建了速裁快審團隊,普遍建立了簡案快審、輕罪快判工作機制,實行快慢分道、輕重分離,全省法院一審案件簡易程序適用率達87.7%,同比提升8.2個百分點。
與此同時,以健全完善電子訴訟體系為重點,大力推進智審、智執、智服、智管建設,電子送達、網上保全等訴訟服務“九大平臺”全面建成,在全國率先建立了訴訟服務“好差評”制度,全省三級法院基本實現全流程無紙化網上辦案。
2020年6月,中國社科院公布的司法透明度指數評估結果顯示,吉林高院、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部進入前五,其中吉林高院居全國高院第一位,且這3家法院已連續5年躋身全國法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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