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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女性不可凍卵引爭議,專家:不宜用是否結婚作為限定條件
“禁止給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2月24日,“國家衛健委答復“為何單身女性不可凍卵”的話題登上熱搜。
2020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彭靜提交《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權》的提案,建議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
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院長徐叢劍則建議,在有約束力和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醫學指征的未婚女性保存生育力。

圖據國家衛健委網站
1月19日,國家衛健委官方網站發布對《關于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切實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權的提案》的答復(以下簡稱“答復”)。
答復稱,“目前,以延遲生育為目的,為單身女性凍卵不符合我國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主要原因為:一是應用卵子冷凍技術存在健康隱患。二是為延遲生育為目的的卵子冷凍技術應用在學術界依然存在較大爭議。三是嚴防商業化和維護社會公益是輔助生殖技術實施需要嚴格遵循的倫理原則。

微博網友留言截圖
答復引發熱議。有網友質疑,“對身體有傷害,單身女性不能凍卵,結了婚就能凍卵。難道只要一結婚,對身體的傷害和隱患都沒有了嗎?”也有網友認為,禁止凍卵,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結婚率。
【醫學專家】
凍卵技術存在風險
前述國家衛健委答復顯示,卵子冷凍技術是指對卵母細胞進行冷凍和超低溫儲存,以治療不孕癥及保存女性生育力為目的的醫療技術,屬于輔助生殖技術范疇。目前我國卵子冷凍技術主要應用于不孕癥治療中取卵當日無精子的應急冷凍、剩余卵子保存等。綜合考慮醫學、法律、倫理和社會等諸多方面因素,原衛生部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明確規定:禁止給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答復稱,與男性生育力保存技術不同,女性卵子冷凍技術是有創性操作,技術實施難度大于凍精。在取卵和卵子凍存、解凍、移植過程中均存在技術風險。
對此,中南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原生殖醫學中心實驗室負責人劉文惠告訴紅星新聞,目前,凍卵技術應用于已婚、且符合試管指針的女性,并未對單身女性開放。單身男性則可以凍精,凍精對男性健康損傷不大。
劉文惠坦言,對于凍卵,學術界爭議較大,且凍卵技術存在風險,“一是穿刺方面的風險。凍卵首先要穿刺取卵,穿刺可能造成卵巢或鄰近器官的損傷。二是促排藥物有可能對卵巢過度刺激而引發器官障礙甚至危及生命。三是手術取卵時,可能會引起感染、出血等并發癥。四是國外凍卵技術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我國凍卵技術只有十幾年的時間,對子代的長遠影響還不清楚。”
劉文惠同時還指出,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齡為25歲至30歲,“隨著年齡的增長,35歲后,卵子會逐漸老化。年齡超過42歲,尤其是超過45歲,胎兒的畸形率明顯增高。”
【性教育專家】
不宜用是否結婚作為限定
“女性從什么年齡段開始,卵細胞質量下降,可以建議在這個年齡之前,考慮冷凍卵細胞,而不是用結不結婚作為限定。”在知名性教育專家、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劉文利看來,是否凍卵,“可能更多的是考慮年齡因素的影響,而不是強調有沒有結婚。”
劉文利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從廣義上說,凍卵的確能為單身女性未來的生育計劃提供更多選擇。如果單身男性可以冷凍精子,為什么單身女性不可以冷凍卵細胞?制定規章者應該有更多研究依據來支撐這樣的規章。我覺得這對女性的確不公平。”
對于有網友認為,禁止單身女性凍卵或可提高結婚率的觀點,劉文利表示,“我覺得難以做出這樣一種推斷。結不結婚、生不生育、什么時間生育,影響因素太復雜了。單一的因素,構不成因果關系。”
(原題為:《單身女性不可凍卵引爭議 專家:不宜用是否結婚作為限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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