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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老人強行討喜錢被行拘,勿以惡小而縱之
四川營山縣公安局官方日前發文披露,春節期間,因通過“搶鏡”等方式,向正在拍攝婚紗照的年輕情侶強行討要喜錢,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一名老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據媒體報道,等新人擺好造型,攝影師準備按下快門時,老人便突然闖入“畫框”,訴求很直接,就是要錢,討要方式也頗為無賴——“不給喜錢的話,你們去哪兒,我就去哪兒”。
對于強行討要喜錢的行為,當地警方及時介入處理,對此網友普遍表示大快人心。勿以惡小而縱之,行政拘留的處罰結果,也算是對相關惡習的一次有力警醒。
依法亮劍,理當成為處理類似問題的常態。這既是法律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也是基于一層現實——討喜錢的現象早已屢見不鮮,在一些地區甚至成為了某種風俗,成了婚禮現場的固定節目。
一些老人之所以撒潑無賴,說白了還是仰仗自己年事已高,行為再過分,新人也不會過多糾纏。再者,結婚本來是大喜之事,新人為了圖個吉利,往往給錢打發了事。
但這種妥協和縱容,其實是在進一步助長惡習成風。像本次被行政拘留的老人,就是看到很多老人討喜錢成功才跟風。
而且,有些討錢的方式,越來越簡單粗暴。攔車堵路,和敲詐勒索已經沒有太大區別,并且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阻礙交通。另一方面,在討喜錢蔚然成風后,老人胃口越來越大。媒體報道,在安徽阜陽,一群老頭老太攔截婚車,索要紅包、喜煙,“只認一百塊”……
可能在有的老人看來,討喜錢只是討個彩頭,但強行索要財物,本身就涉嫌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反復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犯罪。
老人法律意識淡薄,意識不到強行討喜錢的危害性,不是可以寬縱的理由。當事人應該有相應的維權意識,而警方等執法部門,針對類似違法行為,就該果斷出手。當然具體的處罰措施,拘留還是批評教育,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依法裁量。
最近幾年來,“老人變壞”或“壞人變老”,成為常見的公共議題,甚至衍生出對老年人群體的標簽化的偏見。這種偏見很大程度上正是源于,一些老人的作惡行為,法律層面采取了寬容、保護式的處理。
必須再次提醒的是,縱容“壞老人”,絕不是對老年人的保護,只有一視同仁,才能夠減少類似陋習惡習的上演,最大限度實現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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