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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批復同意杭州市拱墅區政府駐地遷移
澎湃新聞記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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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
浙江省政府在成文于2月20日的《批復》中稱,“杭州市人民政府:你市《關于拱墅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請示》(杭政〔2021〕7號)收悉。現批復如下:同意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政府駐地由湖墅街道珠兒潭巷10號遷移至拱宸橋街道臺州路1號。你市及拱墅區政府要加強政府駐地遷移的管理,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促進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
拱墅區是杭州市轄區,位于京杭大運河的最南端。拱墅區政府網站資料介紹,拱墅區下轄10個街道,40個(村)經濟合作社,99個社區,面積69.21平方公里。2019年末,全區戶籍人口396799人,其中男性195884人,女性200915人。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要求,“變更人民政府駐地時,應當優化資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務。”《條例》規定,“縣、市、市轄區的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批準變更時,同時報送國務院備案。”
責任編輯:蔣晨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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