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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將配合調整一次性醫療器械目錄,降低患者負擔
近日,國家衛健委在答復《關于將部分眼科非植入高值手術器械調整出一次性使用器械目錄的建議》時指出,將積極配合國家藥監局調整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平衡復用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的安全性和經濟性,合理控制醫療費用上漲,降低患者的經濟負擔。
人大代表此次所提建議涉及“高值醫用耗材”,這一般指對安全至關重要、生產使用必須嚴格控制、限于某些專科使用且價格相對較高的消耗性醫療器械,如手術所用的導管、導絲、支架等則屬于高值耗材。就在2020年,一則有關高值醫用耗材的消息引發關注:經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冠脈支架價格從均價1.3萬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
國家衛健委此次在答復中介紹,高值醫用耗材一次性使用,可能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以及醫療費用上漲等問題。在實踐中,確有一部分醫用耗材可以被重復使用。醫用耗材是否為一次性使用,是在注冊審批或備案過程中決定的,其使用說明書中有明確規定。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17修訂)第六條規定,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目錄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制訂、調整并公布。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17修訂)第三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規定,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醫療機構作為使用單位如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將承擔被有關部門警告、罰款、停產停業等法律責任。因此,國家衛健委將遵循安全、有效和節約的原則,積極配合國家藥監局調整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平衡復用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的安全性和經濟性,減少資源浪費,降低環境污染,合理控制醫療費用上漲,改善患者的經濟負擔。
國家衛健委稱,下一步,我委將在幾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建議藥監部門在醫療器械上市審批時,要求或鼓勵企業研發生產可復用的醫用耗材,對不能復用的,應盡量選擇相應替代產品或材料,避免設置不合理技術壁壘。二是配合藥監部門加強研究論證,對在診療過程中可重復使用且能夠保證安全、有效的,不納入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支持臨床規范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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