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月離婚預約一號難求?廣州民政局:信息不實,近一半人爽約
南方+客戶端2月2日消息,近日,網傳廣州2月離婚預約名額爆滿,引發關注。
據報料,有廣州市民發現,通過“廣東民政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進行離婚登記預約時,系統顯示“剩余預約量為0”,無號可約。

“約不上,連進入離婚冷靜期的資格都沒有了。”
“不是戀愛自由嗎?怎么離婚還限號了?”
“以后是不是還得搖號?還得兩人同時搖中才能離婚。”
網上質疑聲音不斷。距民法典正式實施剛過去一月,“離婚程序增加30天冷靜期”仍備受關注,此次網傳事件讓相關話題又迅速發酵,多種說法在各個社交圈流躥。
到底有多少是謠言?是否空穴來風?現在我們就來梳理一下,關于廣州離婚的熱門“四大問”。

圖源:新華社
離婚預約并非爆滿,其實近一半人“爽約”
對于此次預約名額爆滿的傳聞,廣州民政局已回應:信息不實。
那么,系統顯示“剩余預約量為0”,是怎么回事呢?
廣州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稱,是由于部分當事人放棄到場辦理離婚,卻沒有及時取消預約號,造成預約資源被占用。據統計,網上預約后,按約到現場辦理的比例僅為50.3%。
再看看全省數據,拿2020年來說,廣東離婚登記預約總量為192785對,實際辦理離婚登記90880對,爽約率達53%。
超一半人“爽約”,這是否意味著“回心轉意”零成本?
事實上,針對爽約率高的問題,從2020年5月起廣東就對婚姻登記系統進行了優化,實行了婚姻登記預約黑名單制度——
根據相關規定,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將被列入預約黑名單,180天內不接受預約:①180天內爽約2次;②180天內取消5次;③180天內爽約一次、取消2次;④30天內取消3次。
有網友表示,目前網上預約是免費的,爽約的懲戒條件較為寬松,也可能導致很多人不會及時取消預約,建議在懲戒方面加大力度。

圖源:新華社
網傳截圖存在漏洞,“名額上限330個”是謠言
要知道,廣州市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時間是: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和元旦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當天。

網傳截圖
可是,仔細看其截圖,日期卻是2月28日——星期日,當天并不提供婚姻登記服務。
細節容易被忽略,謠言散播防不勝防。

網傳截圖
至于“每天名額上限330個”,廣州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說法并不準確。每個區的離婚登記名額,主要根據上一年該區實際辦理數量,按照上浮70%的標準來設定,也會兼顧各區的戶籍人口數、婚姻登記機關服務能力等因素。
有黃牛高價代搶?離婚預約是省統一放號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在看到“離婚預約名額已滿”情況的同時,還發現網絡上有黃牛提供離婚預約代搶服務。代搶商家稱,600元可代搶預約名額,未搶到還能全額退款。
隨后,話題#廣州離婚名額黃牛代搶每單600元#沖上熱搜,討論熱度近2億。
廣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離婚預約是廣東省統一放號,若預約不上,可嘗試與區級婚姻登記處溝通協商。
廣州荔灣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平臺在每晚12點更新放號,如果約不上,可嘗試不斷刷新系統,若有人取消,就可以預約。“沒有號的話,你就算刷新也沒有用。”視頻內,該工作人員這樣表示。

圖源:新華社
廣東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婚姻登記中,網上預約和電話預約均為實名預約,須提供當事人姓名、證件信息和聯系電話。
為防止搶占網上預約名額,一旦有當事人取消預約登記,預約系統將會不定時延遲放號。下一步,廣東省民政廳將對婚姻登記系統進一步優化,提升服務能力。
可直接現場辦理?若當天爆滿,工作人員還下班嗎?
根據回應,如果網上無法預約離婚申請,可通過撥打12349或婚姻登記處進行電話預約,也可到現場輪候辦理。
這時,有網友便提出疑問:沒有提前預約,直接現場輪候,結果當天爆滿,這不誤事了嗎?工作人員總有下班時間?
廣州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建議優先進行網上預約(粵省事、微信公眾號、婚姻登記預約系統);其次電話預約,各區婚姻登記機關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倘若特別緊急,也可到現場輪候辦理,一般情況下,當天到場的,都會辦理完畢。

也有許多網友提出疑問,此次傳聞是否和今年1月開始實施的“離婚冷靜期”有關。
網絡時代,尤其要警惕情緒化傳播,不可否認,部分網友對“離婚名額約滿”存在過度解讀。
廣州推行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已多年,出于接載能力等因素,對網上名額向來有所限制,而不是新近才設置了預約限號。
也就是說,這次名額約滿,更多是供需不平衡產生的一個意外,而沒有任何政策性的背景因素。
總之,婚姻是件大事,如何更好地經營需要政策的推動和保障,也離不開每個人的思考和努力。
(原題為《獨家回應|離婚預約一號難求?廣東離婚爽約率達53%》)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