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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超申請國家賠償案審結,獲賠332萬
1月26日,山東臨沂。據(jù)山東高院,張志超申請國家賠償案審結,臨沂中院依法向賠償請求人張志超支付賠償金332萬。此前,張志超曾因強奸殺人入獄15年后無罪釋放。
澎湃新聞記者:張偉龍 編輯:周妍 素材來源:相關人士
責任編輯:蔣格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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