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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侵害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姓名權,喬丹體育公司更名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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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法院對邁克爾·喬丹姓名權糾紛案作出判決后,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改名了。
日前,上海法院判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停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和涉及“喬丹”的商標。2021年1月13日,澎湃新聞記者查詢天眼查APP獲悉,2021年1月12日,原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企業名稱變更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對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喬丹體育公司公開在報紙和網絡上向原告賠禮道歉,并澄清兩者關系;喬丹體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喬丹體育公司應停止使用涉及“喬丹”的商標,但對于超過五年爭議期的涉及“喬丹”的商標,應采用包括區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注明其與前美國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關聯;喬丹體育公司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萬元;喬丹體育公司賠償原告因本案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5萬元。
法院判決次日,喬丹體育公司發布公開聲明,表示“本次民事判決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保持一致,不會影響我公司對中文‘喬丹’商標的合法使用權利。”“社會公眾已經廣泛知悉并清楚區分兩者之間的關系,我公司也在積極通過各種措施力求避免混淆。”“喬丹體育仍將一如既往的做好’喬丹’品牌產品。”
責任編輯:王維佳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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