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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鹽城一中學被通報: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材料大面積弄虛作假

據江蘇省鹽城市政府網站1月5日消息,中共鹽城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和鹽城市紀委監委第十四派駐紀檢監察組去年5月作出《關于阜寧縣蘆蒲初級中學推薦申報高級教師職稱存在問題的通報》稱,在2019年鹽城全市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推薦過程中,阜寧縣蘆蒲初級中學教師申報材料大面積弄虛作假,現將蘆蒲初級中學存在的問題通報如下:
一、學校落實文件政策不夠規范。擅自縮短公示時間,省、市文件明確規定“職稱推薦結果在學校網站或公共場所進行公示后報送相應教育主管部門,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但該學校的公示中卻明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4日)”;同時,學校分管負責人在本人及主要親屬申報職稱材料中進行審核簽字,未能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二、教師弄虛作假現象比較嚴重。具體情況如下:
1.該校教師王甫石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8年3月開設公開課課題與學校提供的公開課安排表不一致,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2.該校教師單春芹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兩節片區公開課材料(2012年11月、2016年4月),學校公開課通知均邀請外校教師參加,但該同志提供的公開課課堂教學評價表均為本校教師填寫,公開課課堂教學評價表為后來補填,兩節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3.該校教師王加軒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6年2月開設公開課《通知》中,涉及“為進一步加強‘讓、學、引、思’的課堂研究”內容,經查,鹽城市教育局2016年8月正式部署推行“讓學引思”課堂教學改革,該公開課《通知》涉及內容在市局發文和兄弟學校提出之前,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4.該校教師王俊于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在阜寧縣蘆蒲中心小學頂崗期間,上課不正常,本人上課較少,多數由他人代上,其提交的教學工作量材料系造假;
5.該校教師計永平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2年9月公開課《通知》落款時間為2013年9月1日,同時公開課課堂教學評價表中,聽課老師評課時間為2011年9月2日,在開設公開課時間之前,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6.該校教師裴迎風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2年公開課《通知》中上課時間為2012年10月10日,公開課課堂教學評價表中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聽課老師評課時間在開設公開課時間之前,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7.該校教師左雨峰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5年公開課材料中,公開課《通知》的落款時間為2015年4月,而上課時間為2014年10月23日,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8.該校教師張會蘭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7年12月、2018年9月兩次校內公開課和2018年5月片內公開課材料中,公開課課堂教學評價表均為本校相同的5位老師填寫,其上課時間(2018年9月11日)與學校提供的2018年秋學期《半日研修公開課安排表》中的周次不吻合,且聽課記錄時間與出具公開課證明時間相同,三節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9.該校教師楊效將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4年12月10日校內公開課《通知》中的上課時間為第16周,實際應為第15周,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10.該校教師董文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5年公開課材料中,上課時間為10月23日(星期五),而聽課教師記錄表記載為10月22日(星期四),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11.該校教師程鵬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7年秋學期《半日研修安排表》為第15周開課,聽課教師評價課表記載為9月28日,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12.該校教師陳振剛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7年10月26日和2018年4月11日兩節公開課教案均從網上下載,兩節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13.該校教師梁文平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班主任工作經驗交流材料時間為2016年9月23日(星期六),而會議通知為2014年9月23日,另外所提供的2011年11月15日公開課通知的上課時間為2011年4月17日,兩份材料系造假;
14.該校教師程軍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4-2015學年和2015-2016學年班主任經歷中,經查,該同志未擔任班主任工作,系班主任經歷造假,所提供的2017年秋學期半日研修中的公開課開設時間在評課記錄之后,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15.該校教師王祝生申報高級職稱材料所提供的2018年5月公開課通知中時間為5月21日(星期一),但評課教師聽課評價表中記錄時間為5月20日(星期天),該公開課材料系造假。
三、阜寧縣教育局和阜寧縣蘆蒲初級中學材料審核不嚴。鹽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鹽教人[2019]15號)中明確要求:“各縣(市、區)人社、教育部門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材料復核,確保所有申報材料真實完整。”阜寧縣教育局和阜寧縣蘆蒲初級中學對這一要求未能認真落實到位,導致出現該學校教師申報材料大面積弄虛作假。
為加強師德行風建設,維護職稱評審工作嚴肅性,經研究,取消阜寧縣蘆蒲初級中學2020年度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所有表彰獎勵資格。責成阜寧縣教育局對蘆蒲初級中學推薦申報職稱存在問題認真調查核實,對相關負責人、責任人和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人員,根據職稱工作相關規定依紀依規給予嚴肅處理。處理結果于5月15日前報市委教育工委、市紀委監委第十四派駐紀檢監察組。
各地各學校要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自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教責任,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肅工作紀律,準確把握政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對教師職稱違規問題實行“零容忍”,對申報人、推薦單位在申報材料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鹽城全市教育系統廣大教師要進一步加強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及職稱工作法規政策的學習把握,堅守師德底線,不碰紀律紅線,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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