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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逆行……上海公布去年十大典型交通事故,代價慘重
非機動車違法行為
案例一:2020年1月9日12時40分許,陸某(男,65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新鳳中路東側非機動車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駛,在距華志路北約30處逆向駛入機動車道車時,與沿新鳳中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此的小客車相撞,事故致陸某當場死亡。
案例二:2020年3月3日10時53分許,孫某(男,67歲)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著徐某(男,50歲)沿泰青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金大公路,遇路口紅燈繼續駛入時,與沿金大公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此的轎車相撞,事故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孫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乘坐人徐某受傷。
案例三:2020年3月22日18時16分許,張某(男,64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沿華涇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龍吳路,遇路口紅燈繼續駛入時,與沿龍吳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的小客車相撞,事故致張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四:2020年6月27日12時03分許,楊某(男,72歲)駕駛自行車沿同凱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龍勝路,遇路口紅燈繼續駛入時,與沿龍勝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此的轎車相撞,事故致自行車駕駛人楊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五:2020年6月29日10時40分許,譚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金山區亭楓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興北路左轉彎時,因未讓同向直行的輕型貨車先行,造成交通事故,致譚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六:2020年7月10日9時19分許,鄭某(男,60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沿青浦區華志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嘉松中路西約10米處時,違反規定駛入機動車道,與同向行駛至此的重型自卸貨車相撞,事故致鄭某當場死亡。
行人違法行為
案例七:2020年4月21日22時40分許,王某(男,62歲)步行違法進入S4滬金高速公路,當步行至S4滬金高速公路東側23公里處橫過道路時,與沿高速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此的轎車相撞,事故致王某當場死亡。
機動車違法行為
案例八:2020年9月7日16時57分許,王某駕駛渣土車沿順達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科盛路,在實施右轉彎時,適逢王某騎自行車沿順達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此,因渣土車轉彎未讓直行,兩車在路口發生相撞,致自行車騎行人王某死亡。
案例九:2020年10月29日14時21分許,盛某駕駛大客車沿G2京滬高速由西向東(入滬方向)行駛至1210.3公里處時,因駕車時瀏覽電子設備妨礙安全行車,追尾撞擊同車道在前低速行駛的重型欄板貨車,事故致大客車上5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例十:2020年10月28日9時37分許,孫某駕駛攪拌車沿金鼎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萬鎮路,因轉彎未讓直行,在實施右轉彎時,適逢黃某騎電動自行車沿金鼎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此,兩車在路口發生相碰,黃某倒地后遭攪拌車碾壓當場死亡。
交警提示:
遠離大型車輛!要特別警惕大型車右轉彎視線盲區,非機動車通過路口時要注意觀察身邊有無大型車,等紅燈時不要越線。
任何情況都不要闖紅燈!車少路況好的路口往往車速快,不要以生命為代價進行危險的嘗試。
非機動車轉彎也要讓直行!非機動車在路口轉彎時要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特別在車道較多的道路,機動車駕駛員的視線可能會被相鄰車道的車輛阻隔,發生“鬼探頭”事故。
老年人非機動車事故高發!2020年,全市因非機動車一方嚴重違法而導致的亡人交通事故中,肇事一方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年齡在60歲以上的占比超過50%。請勸告身邊每位老人,遵法守規,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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