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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會:防范“抽獎送手機、0元購機”等“免費餡餅”
12月29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警惕“預存話費送手機”消費陷阱。
據介紹,近期,不少消費者反映部分手機店以“預存話費送手機”名義推銷商品或服務后,因話費返還額度不符、售前未充分告知消費條件和脅迫消費等原因引發了大量消費糾紛。據深圳市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統計,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共收到涉及“預存話費送手機”的相關投訴91宗,投訴反映的主要問題為:一、商家以“預存話費送手機”的方式誘導消費者充值高昂話費并承諾一定期限內返還完,但返現一次后,商家沒有按照約定繼續返現;二、商家以“免費抽獎送手機”和“0元購機”為噱頭對外宣傳,誘導消費者填寫個人資料簽署購機協議,卻未告知須每天消費一定的話費額度并持續三到五年不等的時間,否則將視為違約,當消費者發現消費陷阱后,商家以不履行協議將影響個人征信為由脅迫消費者繼續消費,拒絕取消協議和退費。
針對以上情況,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進行調查核實,發現此類投訴主要發生在寶安區西鄉、沙井、石巖等地,消費者所描述的消費糾紛情況基本屬實。“預存話費送手機活動”一開始是三大運營商的營銷手段,但近年來大量商家打著三大運營商旗號以“預存話費送手機”“免費抽獎送手機”和“0元購機”的方式誤導消費,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深圳市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勿貪圖小便宜、消費前認清“預存話費送手機”“免費抽獎送手機”和“0元購機”活動內容,選擇資質良好的商家進行消費:
一、了解商家資質,認清套餐內容
消費者選擇“預存話費送手機”消費模式前,應充分了解商家經營資質,建議通過正規運營商銷售點進行消費;如通過非正規運營商銷售點購買此類商品或者服務,應選擇資質良好、品牌實力較強的商家進行消費。消費前應了解清楚“預存話費送手機”套餐是否有各種消費限制條件,消費協議上應明確返還話費是否為運營商話費、返還期限和返還金額。
二、加強防范意識,警惕“免費”餡餅
部分不法商家利用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理,宣稱“免費抽獎送手機”或“0元購機”手機,但實際上須充值高昂話費或每天消費一定的額度并持續三到五年不等的時間才可免費獲取,如遇此類情況,消費者應時刻提醒自己“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認清各種消費限制條件,謹慎消費。
三、留存購物憑證,及時主動維權
消費者需保留合同、發票及其他相關消費憑證。如遇糾紛,可通過“315消費通”微信公眾號、撥打12345電話等方式向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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