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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和高級首長級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

本文圖片均來自海外網
海外網12月18日消息,據香港特區政府發布的新聞公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18日)在政府總部舉行公務員宣誓儀式,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見證下,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和屬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或以上的公務員作出宣誓。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亦有出席宣誓儀式。
公報稱,在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帶領下,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和一眾高級首長級公務員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和高級首長級公務員在特區政府擔當領導地位,并在制定和落實政策過程中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今天的宣誓儀式意義重大,讓他們以莊嚴的形式公開表達確認、接納和承諾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展現特區政府高層官員團結落實‘一國兩制’、服務社會的決心,為其他公務員作良好的示范,增強社會對公務員團隊的信心。”
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及承擔,也是政府和社會對公務員一貫的期望和要求。公務員職位的受聘人須明確知悉并接納這些責任。

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并可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份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公務員事務局于今年10月發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后加入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作為聘用條件的一部分。公務員事務局亦會在短期內公布有關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的具體安排。
(原題為《香港特區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等公務員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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