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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建局解讀樓市新政:能提供認購憑證的按新政前政策執行

12月14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西安市住建局表示,為進一步防范延期交付、項目爛尾風險,《通知》對已出讓、新出讓用地的開發項目統一標準,全面提高商品房預售準入門檻。原則上,對《通知》下發前已認購、未辦理貸款手續的購房人,能夠提供認購協議、交款收據及轉賬憑證的,繼續執行原信貸政策。
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工程形象進度
西安于12月1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通知》對在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工程形象進度、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等方面做出新的規定。
西安住建局表示,2020年1月23日,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市住建局等四部門下發《進一步完善商品房預售管理制度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的若干意見》,明確:“新出讓土地的商品房開發項目,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須達到地上規劃總層數的1/3,且不得少于6層”。該措施對今年1月23日之后新出讓土地的項目,提高了工程形象進度要求。為進一步防范延期交付、項目爛尾風險,《通知》對已出讓、新出讓用地的開發項目統一標準,全面提高商品房預售準入門檻。自2020年12月1日起,開發企業新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無論土地使用權何時取得,無論何種規劃用途的房屋,原則上地上7層及以下的多層建筑,工程形象進度須主體結構工程封頂;7層以上的,須達到地上規劃總層數的1/3,且不得少于7層。
此外,《通知》也明確為加大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力度,防范不良開發企業私下收取群眾購房款,將建設資金挪作他用,導致后續建設和配套設施資金不足,造成資金風險和爛尾風險。
西安住建局表示,《通知》推進互聯網+監管建設,為購房人創造多種資金交存途徑,加強監管銀行信用管理,多措并舉保障預售資金安全、規范使用。下一步,市住建局還將出臺《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預售資金的交存、使用,保護購房群眾權益。
能夠提供認購憑證的可繼續執行原信貸政策
在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方面,西安住建局表示,結合市場供需情況,為優先支持剛需自住需求,充分發揮差別化信貸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調節作用,《通知》根據購房人已有房屋和擬購房屋面積情況,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商業貸款及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提出新要求,防范住房金融風險。
按照規定,在西安市已擁有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若在西安市已擁有住房面積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間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在西安市已擁有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購買第二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通知》明確,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況下,居民家庭住房商業貸款未結清時,再次使用商業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調整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上,《通知》顯示,對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購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購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5%。
西安住建局表示,商業貸款的具體銜接、落實措施由人民銀行西安分行指導陜西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確定。原則上,對《通知》下發前已認購、未辦理貸款手續的購房人,能夠提供認購協議、交款收據(含誠意金、定金、首付等)及轉賬憑證的,繼續執行原信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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