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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自作聰明:為逃避拘留讓人把幼女送到法院謊稱沒人管
澎湃新聞記者 陸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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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均為 諸暨市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圖
被法院拘傳的“老賴”為逃避司法拘留,兩次打電話讓兒子謊稱“鄰居”,把她10歲的女兒帶到法院,以“孩子沒人管”向法院施壓——澎湃新聞(www.kxwhcb.com)12月14日從浙江諸暨市法院獲悉,“老賴”樓某某的兒子試圖將未成年人留置在法院以干擾正常法院秩序,被處罰款2萬元;樓某某作為指使人,將接受進一步調查和處理。

樓某某因涉及多起民間借貸被法院列為“老賴”,12日,法院干警去她家執行拘傳。當時樓某某正送女兒上學,干警脫下頭盔、袖章,裝作路人隨行,等其女兒到校后才將樓某某帶回法院。因無法與各申請執行人達成一致,樓某某將面臨司法拘留。
當天下午,樓某某打電話給兒子黃某某,讓他放學后把同母異父的妹妹送來法院“施壓”,還再三交代不能表明自己是哥哥的身份,要裝成鄰居,“法院看到有未成年人不會不管的。”16時,她女兒被哥哥送到法院門口,但一時無法進入,黃某某見狀將其接走。20時,樓某某再次給兒子打電話,讓他再次把妹妹送去法院,“不然我真要被拘留了”。黃某某駕車將妹妹送到法院,自稱“鄰居”,和門衛說“小女孩媽媽被法院抓了,孩子在家沒人管”,留下聯系方式后離開。通過核對車牌等,法院干警發現“好心鄰居”其實是樓某某的兒子。黃某某被傳喚后主動交代了問題,表示系受人指使。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法院可根據情節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謝春雷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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