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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劍濤:技術會成為現代社會新的利維坦嗎?

文|任劍濤
自啟蒙運動以來,政治哲學對“人”的設定成為人類設計國家、操作政治、制定政策的重要基礎。隨著人工智能及其關聯技術的快速發展,人的啟蒙定義出現被顛覆的危機。因為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新興技術,無論是在人類發明技術的目的性上,還是在應用技術的手段性上,似乎都有可能疏離“為了人”的現代目的,而走向“控制人”的超現代目的。本應為人類追求幸福生活與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服務的技術手段,也完全有可能變成全方位控制人類的強有力方式。并在此基礎上生成不同于“政治利維坦”的“技術利維坦”,以人為目的的現代政治走向技術控制人的反現代政治。于是,掙脫人對技術的屈從,便成為當代政治的一大主題,進而引出“人的政治”如何重生這一當代政治學議題。
人工智能鎖定“人”
人工智能不單是將人的智能模擬化、機器化的技術,它應當被視為一個技術叢。人們習慣于從前者來看待人工智能,認為人工智能就是將人的智能機器化、智能化的高技術。“人工智能的歷史就是計算機的歷史。早期當計算機能夠儲存和處理數據的時候,人工智能的概念就出現了。歸根到底,人類是靠大腦來存儲和處理數據。對于人工智能而言,翻譯看上去是很好的應用,因為輸入的文本能夠被輕松地數字化,輸出文本能夠被輕松地打印。”依照對人工智能的這一簡明扼要的定義,可知人工智能就是對人的智能的模仿,就是以計算機來完成海量數據的輸入與輸出功能,從而以快速的數據處理完成類似于人的大腦所完成的各種復雜數據處理工作,并將之制作成各種符合人的需求的高技術產品。
隨著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這種被視為模仿人的智能的技術,有了一個令人驚異的演變:從目前人工智能的技術本質上講,前述定義仍然能夠成立,但在人的智能與人工智能之間,過去那種清晰明白的界限似乎不再被人強調,相反,人機共生的人工智能愿景越來越呈現在人們的面前。“在下一個10年,我們將看到所有東西變得智能。智能家庭、智能汽車、智能健康、智能機器人、智能科學、智能群體和智能人機交互。”如果這一愿景變成現實,那么過去那種將人的智能看作是完全能夠駕馭人工智能,而人工智能不過是對人的智能的機器模仿的看法,可能就很難成立了。因為,隨著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人的智能與人工智能之間的絕對界限正被打破,而人對于人工智能的絕對控制也正在發生重大變化。基于此,人們必須對人工智能進行重新審視。這樣的審視,可以沿著兩條線索展開。
人工智能的技術演變線索
這條線索可以從三方面認知。首先,人工智能不再是單純的計算技術,而是一個技術叢。所謂技術叢,即是一系列關聯度極高的突破性技術體系。它以人工智能為先導,將各個應用人工智能推進的技術領域深刻地關聯起來,不僅由此掀起一場技術的結構性革命,而且將技術本身的發展推向按其自身邏輯演變的方向。就前者講,人工智能自身乃是從一般意義上的機器一直到代替人進行復雜操作的技術程序的總稱,它不是某項技術的專稱,而是一系列技術的合稱;就后者論,人工智能乃是與其他先進技術聯袂出場的高技術。以其基礎技術而言,大數據當然構成人工智能的基本技術依托。在可以預期的時限內,大數據的征集、閱讀、分析與技術化利用,都會從人的智能操作進入機器人的操作階段。“機器產生數據,機器閱讀數據,并構造一個以機器為中心的數據世界。”而與此緊密相關的區塊鏈、物聯網等技術,將人工智能直接引向全面影響或改變人類生活狀態的境地。
其次,人工智能技術與人的智能關系正在發生重構,從人機分流到人機互動的演變趨勢似乎已經呈現出來。這與人工智能技術的兩種發展定位具有密切關系:一部分研究者盡全力提升人工智能技術,試圖將之發展到與人類智能并駕齊驅的地步;而一部分研究者斷然放棄人工智能的技術突破,轉而致力于提高人的智能,試圖在讓人更聰明上實現突破。于是,后者至少是潛在地激勵了生物科技的快速發展,一方面促使科學技術專家在生物人的質量上進行技術突破,讓遺傳工程尤其是基因技術的研究進入發展快車道;另一方面也促成基因技術進入臨床醫學,并相應激發心腦科學的快速發展,為人變得更為聰明提供醫學動力。

再次,人工智能技術似乎正在朝著突破傳統科學和技術天塹的方向演進:人與物的界限、生與死的界限、時空結構的界限、人類與機器的界限,不說是已經徹底打破,至少說界限變得相對模糊。在人機互動尤其是人機互嵌的發展進程中,人與物的界限遠不如啟蒙哲學規劃得那么確定不移,對人的主體地位的確認、對物的客體性規定,在邊際界線上需要重新規劃。在人工智能與生物技術聯手改變人體生理結構的情況下,“永生”可能不再是一個奢侈的想法。確定不移的時間特性與固定不移的空間建構,都會因為量子信息技術的發展乃至于量子世界的現實化而發生巨大改變。一個由量子技術呈現的不確定世界,與一個由經典技術呈現的確定性世界相形而在,但已經徹底改變了人類對世界的感知結構。
人工智能的技術應用線索
當下人工智能的技術應用不再以維護啟蒙時代確定的人的政治準則為目標,在其越來越廣泛的使用中人工智能正在型構新的社會政治運作模式。
首先,一向以增強人的諸方面能力為基本取向的人工智能,日益成為取代人的體力與智力的新技術。人們已經預測諸如電信營銷員、安檢員、保險從業者、數學科技人員、會計等100種職業會被機器人取代,以及理療師、機械操作員、緊急事件主管、醫療衛生社工等100個可能被機器人取代的職業。惱人的汽車駕駛已經可以無人化,飛機駕駛則可以讓駕駛員僅僅作為一個觀察員或緊急情況處理者角色,而在工作的大部分時間內賦閑。工業機器人、商用機器人與家用機器人,幾乎可能甚至完全取代目前人類所從事的絕大多數工作。
其次,一向為人所用的人工智能,正成為管控人的行為乃至思想的新工具。人工智能在應用于工商用途、家庭需要的時候,其作用主要體現為減輕人類的工作負擔,它的社會政治功能既不彰顯也不被重視。隨著人工智能廣泛應用于社會控制,尤其是被應用于作為社會政治秩序的基本保障手段時,它的社會政治功能便一下子呈現在人們的面前,而且催促人們對人工智能的正當性、合理性與局限性進行審視、做出規劃、加以引導。
再次,一向被人界定的人工智能,在應用中反而逐漸成為界定人的方式與手段。直至今天,人工智能主要還被認定為模擬人的智能的產物。因此,人成為界定人工智能的主動行為一方。但隨著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與廣泛應用于社會控制事務,人逐漸被人工智能所界定:用于社會控制的人工智能,將人按照程序區隔為正常人與不正常人兩類,對前者進行常規控制,對后者進行針對性控制。即使在監控前者的時候,啟蒙哲學對人的理性行為者的規定性也明顯下降,甚至是喪失了這樣的規定性。因為出現在公私場合的人,需要按照人工智能的設定監控程序謹言慎行,才會免于人工智能對其行為的針對性監控。而對那些曾經違法犯罪或可能會成為違法犯罪者的針對性監控,就猶如布下了天羅地網一般,很難逃出人工智能的日常控制范圍。從懲治違法犯罪的有效性上講,這自然有些令人鼓舞,但從社會秩序供給者的人之主動性喪失、被動性控制的視角看,這樣的控制體系不但很難提高人們信守內心與社會秩序的自覺性,相反很可能激發人們鋌而走險的冒險心理,成為違法犯罪的刺激因素。
人工智能在減輕人類的工作風險與強度上所具有的極大便利與好處,已經為人們所公認。但從人工智能在實際應用中呈現的風險來看,人工智能的應用在技術風險上必須進行有力的規制,才能夠真正實現其有助于人的目的。一方面,這種風險管控涉及技術本身的不確定性。無人駕駛汽車對緊急狀態的失于辨認,自動駕駛飛機引發的社會災難,人臉識別不準確導致的行為主體錯判,都證明人工智能技術自身的風險性不應被低估。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對“人”的鎖定已經明顯表現出對人之理性的根本性挑戰性質。一者,人工智能尤其是用于社會控制的人臉識別、大數據分析,發揮著對人進行身份界定的作用。人的理性、人的自主性、人的尊嚴被這些技術手段所動搖,傳統的公私邊界被完全打破。二者,現代社會政治的觀念支撐出現傾斜。在人的社會政治自由方面,無論是自主、自治與自律,還是選擇的自由,都受到時時處處在場的人工智能的監視;社會大眾的平等,可能不再表現為社會政治領域中的平等相待,反而表現為公私場合不分的同等監控;在密集監控的情況下,人與人的密切聯系被技術所切割,社會疏離、心理冷漠可能成為常態。三者,由于時時處處的行為約束,人們的行動變得日益拘束,因此會導致人們喪失主動作為的精神,喪失對行為后果的自主判斷意識與能力,并將之完全讓位給人工智能監控,由人工智能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責任判定,并在這種判定的基礎上承擔后果。因此,無論是在動機上還是在后果上,人工智能都可能對啟蒙時代預設的人的倫理責任發揮出一種終結性的作用。
人工智能對“人”的鎖定
以人工智能為代表的新技術,讓人類的生活方式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但人工智能也可能將人鎖定,人的被動性甚至是客體性特點彰顯出來。這是自啟蒙時代以來人的定位一個根本性的改變。首先,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認清技術的能量。人類越來越單純依靠技術手段來提升生活質量,造成技術對日常生活的廣泛滲入。尤其是人工智能對于私隱生活世界的廣泛侵入,可能撼動人之為人的一些自然本能,因此可能將人的生活秩序推向非人的端點。盡管人工智能有利于人們從瑣雜的日常家務中解放出來,但人們日常的生活情趣與勞動享樂也被人工智能化的機器人代替,那么“人間煙火”就可能逐漸熄滅。
其次,在制度安排上,尤其是在社會政治秩序的保障上人工智能正發揮重大影響。人們對人工智能監控功能的信任程度日漸增強,而國家權力方面也逐漸仰仗人工智能進行社會管理或治理。在這兩種動力的強大助推下,社會秩序日益仰賴人工智能的維持,人的作用顯著下降,以至于人工智能終有一日可能主導社會政治制度的設計、運行、評價、獎懲。人與人、人與群體、人與社會、人與國家的關系,由此被人工智能重新塑造。無處不在的人工智能監控設施,可能讓基于人的主動意識、理性精神、自覺擔當消失于無形。由此讓人逐漸促成一種機械服從人工智能安排的習性,人的社會性成為人工智能擠壓出來的副產品,而不是人基于理性自控并實施法治的結果。
再次,在精神理念方面意識到人工智能正在改寫“人”的理念。人們在歷史發展進程中逐漸建構起一套人心秩序與社會秩序。在經過人的覺醒、神人關系磨合、人的現代建構三個階段的演進之后,以“頭上的星空”與“心中的道德律”支撐的人的精神-行為體系,主導了現代世界的人類變遷。但隨著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頭上的星空可能與心中的道德律出現不匹配,因為心中的道德律正被人工智能重塑的他律化道德感所改變,人的精神生活因此會失去主動性、激情性,也會相應喪失理性和是非感。可見,人類若是甘于被人工智能技術完全鎖定,那絕對不是人類之福,而是人類災難。
“人的政治”是否夭折
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及社會治理對人工智能技術極為廣泛而依賴性地使用,一方面確實帶給人類諸多便利,另一方面也極大改變了現代社會的政治面目,再一方面則促使人類不得不思考人機緊密互動情形中的新型社會政治機制。這是相互關聯的三個方面。“人的政治”以人對自身的自然性和社會性高度同質化預設,以及以人對機器的駕馭性設計和控制性使用為特征。在此基礎上,人類逐漸形成了現代民主政體,凸顯出現代國家與社會的基本秩序。對現代國家中的人們來講,這些都是面對社會政治生活的預設條件,在日常生活中不需對其產生懷疑和加以顛覆。但隨著人工智能的普及,這樣的預設不再保有不證自明的特性。
建基于理性之上的“人的政治”
理性人是“人的政治”一個最重要的預設。但這個“人”已經從主動作為的理性人,變成被人工智能捆綁起來的被動行為的“人”。這是當代社會政治生活中一個極為重大的變化。從前者看,理性人的假設源遠流長。就其現代形式而言,理性的核心地位確立于16—17世紀。在英國經驗主義與歐陸理性主義的雙重助推下,人的理性受到尊崇。培根倡導的“知識就是力量”,以對自然的經驗性觀察和對試驗的推崇,表現出了以歸納的方法發現和認識規律的特性。就后者論,人們認為通過先驗的推理可以認識實在的本性,而不需求助于感官經驗。其標志性命題便是“我思故我在”。正是這類理性主義的主張,將人的理性推送到至高的位置,成為人類之分類自然事物、設計社會秩序的精神基礎。
理解現代進程中逐漸生成的“人的政治”,可以進一步從人類歷史著手。從政治主體呈現出來的歷史線索看,人類政治普遍呈現出一條從神性政治、人性政治到技術政治演進的大線索。這可以說是一條從人的依附性到人的自主性,再到人的依附性的演變過程。在所謂的軸心時代,大寫的“人”就浮現于歷史的表層,并在深層次上主導人的思想與行動。軸心時代讓神話時代一去不復返,宗教倫理化了,“哲學家首次出現了。人敢于依靠個人自身……人證明自己有能力,從精神上將自己和整個宇宙進行對比。他在自身內部發現了將他提高到自身和世界之上的本質”。在人的這種精神覺醒中,神性力量不因倫理覺悟而衰頹,相反因之而強化;人性的復雜性以及對普遍性的渴求,使神與人的緊張關系由此呈現,呈現了高于世俗秩序的宗教秩序的權威性。就歐洲歷史而言,人之秉承神的旨意行動的中世紀特質展現在世人面前。直到現代科學技術興起,軸心時代的社會模式才因為新的動力機制的出現逐漸進入第二軸心期。
第一軸心時代人對神的相對獨立,展現了人性政治的光輝。但人對神的某種依附,成為世俗行為正當性與合法性的根基。直到第二軸心期到來,人在理性主義的規劃下,自信地展開科學基本原理的探究,并努力將科學原理轉變為改變物質存在形式的技術手段,使之服務于人類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科學被人們期望能夠破解一切奧秘,并期待它能夠解決一切問題。科學確實具有巨大的知識能量,不過科學迷信扭曲了科學功能,一旦迷信破滅又會陷入輕視科學的泥潭。同樣,技術的巨大力量可以被人們激發出來,現代的技術進步確實因此給人類提供了極為豐富的消費品。但另一方面,“現代技術造成的新形式顯示出人類對自然的依附。恰恰通過人類日益增長的對自然的控制,自然以這種前所未有之方法,威脅要控制人類”。

技術反噬引發“人的政治”頹敗
在科學技術革命大潮席卷而來之際,讓人們首先看到的是曾經讓人深受鼓舞的歷史畫面。在第一軸心期與逐漸嶄露頭角的第二軸心期之間,“人的政治”成為政治的主流形式。人們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改造對象世界,以認識世界為前提,進而有效地改造世界。18世紀的啟蒙運動,讓這樣的觀念深入人心,一個充滿自信乃至于自負的世俗世界就此降臨。“在此社會中,一種純粹自足的人文主義,有史以來第一次成為一種廣泛持有的選擇……不接受任何超越人間福祉的最終目標,也不熱愛這一福祉之外的任何事物。”這個世俗社會,不僅讓人對自然、對自身、對社會的認識完全遠離此前對神靈的信奉,而且人們普遍相信,通過人的努力可以在認識世界的基礎上改造世界。隨著人們仰賴科學技術的手段以實現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確實讓人類在認識世界上增進了見識,在物質利益的獲取上明顯增多。但科學和技術本身也反噬人類,成為控制人類的一種新的力量。這是一個難以避免的反轉。“人的政治”頹敗,便是其中令人矚目的現象。
其一,啟蒙運動以來內涵和外延清晰的“人”的定義,難以保有界定何謂人的權威性和認同度。在尼采宣布“上帝死了”,同時張揚“強力政治”的基礎上,福柯進一步宣布“人死了”。前者顛覆了神人關系結構,后者顛覆了人的主體結構。人的碎片化,讓人不再成其為完整的“人”。反倒是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體現出技術在物質生產領域系統地取代人,進而在人機互動的情況下,人們開始面對何謂人的思想挑戰。不過,當下人類為了再次理解“人”,動用的知識工具遠比啟蒙時代要繁多和復雜。譬如,從科學角度看,鏡像神經元生物學試圖解開人的思維秘密;從宗教-倫理角度看,復魅運動則促使人重歸神人框架以理解人。從總體上講,科學技術很難持續地成為啟蒙人文主義的馴服工具,成為人對自身懷抱世俗自信與自負的支撐者。因為科學技術根本就不支持自由主義設定的那個唯一真正的、單一的、不可分割的自我。“人類絕非‘不可分割’,而是由許多分割的部分組成。”無論這一說法是否成立,它至少提示人們,對人的重新界定似乎已經不可避免。
其二,人之為人的理由出現結構性變化:啟蒙運動以降理解人之為“人”的理性與責任的主題,已經變化為當下對人進行控制與維護秩序的要旨。理性將人安頓在一個主動作為的位置,以人自己能夠以理性區分是非、衡量利害、確定進退、承受獎懲,來思考人類的思想與行動。責任則將人安頓在一個被動接受和踐行給定規則的位置上,以人恭敬地按照一套社會政治設定程序展開思想與行為,以求維護政治規則。現代哲學的“主流觀點理解人的行動在理性條件下意愿最優化是在給定的認識論前提和責任下,這種責任僅僅是后果責任,因而是自己行為可以預見后果所負的責任”。盡管當下有人嘗試用結構性理性的概念化解理性與責任的經典性理解包含的種種困境與似是而非,但對理性與責任的實踐理性主題仍然是正面肯定的。原因很簡單,現代哲學所確立的這兩個基本概念,是理解現代社會秩序的關鍵所在。然而,在人工智能技術帶動的現代技術體系中,實踐理性的這兩個基本概念有被取代的危險:理性似乎不再是人擁有的精神特質,而是人工智能的設定程序;責任不再是人們對自己行為后果的自主判斷,而是人工智能預設的行為因果鏈條作用的結果。在此,人基于理性的自我約束特質,被人工智能的秩序設計與程序擠壓所替代。
其三,人之受尊重的條件發生根本變化。人之所以受到尊重的理由,似乎不再依循友愛與團結的邏輯,而以技術標準設定人被尊重的程序與程度。在傳統的神人關系結構中,人與人之間的友愛和團結具有神圣的基礎。在經典的現代倫理話語中,人之尊重的理由是因為如康德所斷言的“人是自身目的,不是工具”。既然所有人都是目的,一個人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將他人當作實現自己特定目的的工具,而必須平等尊重他人,以此而友善相待和團結相處。“人類是道德法則的肉身化,而道德法則的尊嚴讓人類值得被尊敬。他們應該被他人尊敬,同樣重要的是,他們有義務尊敬自己。”這是成熟現代即脫離了神的庇佑而呈現的人的尊嚴狀態。但在技術一日千里的飛躍中,技術似乎為人際關系設定了新的規則,接受技術給定程序控制便受“尊重”,便成為社會一員;相反,如果拒絕技術程序設定的規制,不僅不受尊重,而且會因為智能程序被淘汰出社會。這樣的結果,當然反映了政治權力與技術權力兩方面的意愿,尤其是反映了政治權力控制社會的意愿。但這種人工智能對社會成員之間的友愛與團結所造成的撕裂性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可以說,現代經典形態的“人的政治”趨于終結。這種終結有其直接原因與深層原因。直接原因是為了“人”的解放,即幫助人類從繁重的日常負擔中掙脫出來,獲得更多的閑暇時間,以贏得更大的自由,而在物化勞動與社會控制諸方面借助技術手段,因此讓技術獲得突飛猛進的發展。但對技術的倚重容易導致對技術的單純依賴,而技術則反噬人類。隨著技術供給解放人的手段的多樣化與高效化,技術本身脫離人的駕馭或控制的危險性越來越大,同時在行使權力和維護權利之間設定了一道障礙。國家以保障秩序為務,社會以捍衛權利為要;前者的作用對象是后者,后者需要限制的是前者。二者博弈的結果,常常是國家與社會之間的沖突。
從深層次原因來看,啟蒙運動以降形成的“人的政治”之終結,則是因為人之所處的悖謬狀態:一方面,人需要在個體與群體之間、個人與國家之間、目的與手段之間、神圣與世俗之間、道德與政治之間等方面,既保有基本的平衡態勢,又適時地嘗試突破。于是,人類在思想與行動上對諸構成要素周全處置的平衡擺,成為人類不至于陷入不可克服的困境的必須。但問題在于這個平衡擺的擺動,無論是頻率還是程度,并不單純受人的意愿控制。因此,當社會控制的天平由技術因素的重大介入而嚴重偏向掌權者方面的時候,社會的失衡似乎就變得不可避免。在人工智能技術叢的眼花繚亂的進步中,權利的分散利用與權力的集中使用,已經是一個很不均衡的機制,因此,它對現代經典的“人的政治”的終結,便具有結構上的必然性。這不能被歸咎于掌權者的心理偏好,而需要從社會結構的自然傾向上去理解。
人工智能是技術利維坦嗎
啟蒙運動以來“人的政治”趨于終結,是兩股力量共同推動的結果:一股力量是從文藝復興運動以來的人文主義自身演進所形成的;另一股力量便是技術的快速發展對“人的政治”的顛覆抑或摧毀。前一股力量乃是人掙脫神的規范或約束之后逐漸形成的,最終在人自身的現代性假設遭遇后現代性的挑戰時,以自身的邏輯宣告了這一邏輯的難以為繼。后一股力量來自人們對技術的崇尚與迷信,讓人們最初以一架精巧的機器所設想出來的利維坦真正變成了一架像人那樣精巧運作的機器,結果讓“人的政治”的生物-社會人之純粹性無法維持下去。
從“政治利維坦”到“技術利維坦”
如果說“人的政治”終結或死亡,只是宣告這一政治形式不再具有綿延能力的話,那么確實無法找到替代者的話,人類就可能陷入茫無頭緒的處境;如果替代者同時出現,則不僅可以一錘定音地宣告“人的政治”確實終結或死亡,而且替代者自身的出現也象征性地告知人類,人們必須放棄對那種政治形式的期待。就人工智能技術叢目前的發展情形來講,這種斷言可能稍顯武斷,但并不是單純的虛張聲勢。在一個比較的視野中,17世紀基于理性主義的政治理論所建構起來的“人造物”國家,也就是霍布斯所說的“利維坦”,其生物-社會人的性質已經顯著降低,而以人工智能等技術呈現的非人化利維坦,或曰“技術利維坦”的性質則日益凸顯出來。這是兩種很不相同的、具有極其巨大力量的龐然大物。
霍布斯的“利維坦”是一個按照精巧至極的人摹寫的國家結構,其結構與功能無不仿照人的結構與功能來確定。之后,由洛克對霍布斯的這一設計方案做了修正,從而堵住了霍布斯設計的重大漏洞。按洛克原則,受權一方必須接受授權一方的監督,一旦背叛即宣告約定終結、政府解體;為保證這一點,洛克認為權力不能集中于一人或一個組織,必須清晰分權。這是社會能夠駕馭的國家建制,“利維坦”對社會便喪失了吞噬性。但沿著霍布斯“利維坦”思路向當代演變的國家,在人與仿造人之間,也就是在人的理性精神、主動作為的基點上,同時在仿照人的精巧性與效用性的另一個基點上,并沒有保證前者對后者的高位性,后者對前者的低位性;后者只是對前者的簡單模仿,而前者對后者能夠絕對駕馭。隨著“人造人”國家在獲得了類似人一樣的構造機制以后,它的自主性愈來愈強。它仰仗技術所供給的物化手段與控制方式,逐漸脫離于社會。利維坦這個人造物愈來愈成為一種反向控制人的技術怪物。

人工智能技術叢的相互助長性發展,已經逐漸展現出一個“技術利維坦”的輪廓。本來,在霍布斯式利維坦降臨之際,它是一個模仿人而建構的精巧之物。但它像人一樣的精巧性,預示著仿人技術將會給它注入特殊的擬人化、超人式的“生命”能量。沿著這一發展線索,人們必須加強對人工智能的監管原因是,在技術日漸成為國家借重的重要統治力量的情況下,如果放任技術對人的監督與控制,人就會面對兩種難以駕馭的系統性力量:一是傳統的國家權力機器,二是為權力機器仰仗的技術手段。后者已經構成霍布斯與洛克所未曾設想過的國家統治力量。甚至可以說,在當代技術具有了某種國家力量無法直接駕馭的能量的情況下,技術自身有可能成為不受國家權力支配的新型統治力量。這就更是需要人們去努力想象“技術利維坦”及其巨大的影響力。
“技術利維坦”可能的消極后果
“技術利維坦”的出現是技術異化的產物。技術異化,即技術本來是有助于將人從繁重的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的動力,結果變成了束縛人、控制人的工具。這樣的異化是人們面對現代技術的早期發展就已經提出的一個警告。但關于技術異化的早期警告,在技術還被人控制性使用的時候,無法引起人們的重視。一方面是因為對技術的批判性反思長期主要基于社會政治批判或人文主義批判,當人們還主要盯住技術帶來的便利而尚未意識到技術威脅的時候,這種站在技術應用而非技術本身立場上的外部批判,常常只會在社會文化層次激發人們對技術的警惕與不滿,但無法有效遏制技術異化嚴重化的趨勢。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技術的發展確實沒有到威脅人類思想與行動方式的地步,人們或自覺或不自覺地拒絕思考技術給社會帶來便利的同時對人的生存發展所造成的危害。只有當人工智能發展到挑戰人的智能的階段,人們才普遍地意識到人對技術的特有優勢可能喪失,以及技術對人所具有的威脅性。
在結構上,“技術利維坦”依然像霍布斯設想的利維坦一樣,是以“我們要造人”為取向的。首先,它以大腦神經科學的發展與技術復制奠基,一旦神經科學家與神經工程師高度契合,將數據人生產出來,那么就是一個能夠自具思維能力的機器,意味著人的符號思維會被機器思維所代替,至少以兩種思維的共存改變人對機器的絕對控制定勢。假如這樣的態勢失控,機器思維可能成為主導思維,從而成為控制力量,便成為“技術利維坦”得以建構起來的強大動力。其次,由于人工智能的大數據技術支撐,當大數據與生命科學、遺傳工程緊密結合起來的時候,基因組計劃可能會將人的基因測序與自然人的機器性改造結合起來,即把優質基因存留下來,將所有可能誘發疾病、不利人像機器一樣持續有效運轉的基因剪除,結果可能讓人成為一架更為精密的機器,而不是讓人保其自然-社會人特質的存在。“混合人”即一部分是人、一部分是機器的混合體的出現,終將啟蒙哲學設定的“人”徹底葬送。再次,人工智能技術叢會像理性人一樣精確運行,成為界定何謂人、準確供給秩序以及如何高效運行的方式。總而言之,“技術利維坦”在結構上猶如霍布斯所說的利維坦,但它的精確性更強、運轉更自如、效率更高、非人化特點更明顯、自控力遠勝于人、集權性質更突顯。
在自然-社會人比較自如地駕馭技術的情況下,人們傾向于以高效率運轉的機器類比人,并以此彰顯此“人”不同于神造人,而是像機器一樣的物質實體,靈魂不過是肉體的產物。“人是機器,但是他感覺、思想、辨別善惡,就像辨別藍顏色和黃顏色一樣,總之,他生而具有智慧和一種敏銳的道德本能,而又是一個動物。這兩件事是并不矛盾的。”換言之,生物的人與社會的人(道德的人)精妙地統一為“人”。它的復雜性就在于,一是他并不是任何抽象觀念范圍的,只能在后天經驗中獲得理解。二是盡管人“只是一架機器,或只是一只動物,但是他絕不會殘酷地對待他的同類……用一句話來說,他是憑著整個動物界所共有的自然法則,不愿意對任何人做一件己所不欲的事情的”。人與人之間友善相待成為“人”的特質之一,盡管這是放在與動物一樣的視角上得出的結論。三是人可以憑借技巧創造奇跡,從而改善萬物之靈。“絕不要限制自然的潛在力量,特別是和一種偉大的技術結合起來的時候,這種潛在力量是無窮無盡的。”以當下視角看,人確實是一架如此復雜的機器,他具有自然生理特征,也具有相互友善相待的社會道德特質,還具有改善萬物之靈的技術稟賦。這些定位,在人自信地駕馭技術的情況下不會被動搖,但在當下技術飛速發展的情況下,情況就會出現意想不到的驚人變化。這樣的變化所呈現的驚人之處,首先就是啟蒙時代的思想家拉·美特里撰寫的《人是機器》是否會被當代思想家改寫為《機器是人》呢?在人機互動的情況下,這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如果說“人是機器”強調的是“人”脫離神學定位,獲得自然生物與社會道德的共在特性,并且發明各種技術手段以激發自然潛力的話,那么“機器是人”則強調的是將機器從人的絕對控制中解放出來,給予機器以“人”的定位,賦予機器以人的地位和法權。機器是“人”,這個“人”自然具有虛擬的特質,它在結構與功能上均不同于生物-社會人。之所以將機器作為“人”對待,是因為機器人獲得法人的地位,以明確它的權利、落實它的責任、約定它的倫理規范。否則,人工智能可能將機器、機器人、智能機器人推向一個人類無法控制和約束的境地。因此,從“人是機器”到“機器是人”的翻轉,對當下技術與政治關系最具有挑戰性的還不是機器已經控制人的問題,而是機器與人的地位對應性安置的問題。這是人類面對技術利維坦首先需要妥善處置的問題。倘若人們對這一問題視若無睹,那么失去控制的人工智能、智能機器人可能真會反噬人自身。因此,有必要修改法律、改變公共政策,以求人工智能的發展朝著有利于人類的方向發展。
事實上,在控制人工智能技術不力,或者仰賴人工智能進行社會控制的情形中,“技術利維坦”大有全方位控制“人”而難以駕馭的趨勢。這里的全方位控制,是指它的控制從生物人一直到社會人、政治人。“技術利維坦”作為技術尤其是人工智能技術構造成的“利維坦”,對近現代以降人類已經習以為常的社會政治秩序甚至是人心秩序發揮著顛覆性的作用,以至于整個社會可能會被技術所重構:人工智能的廣泛應用大規模地侵蝕隱私權,讓現代社會政治依仗的公私領域劃分的界限不再清晰;社交媒體重塑著人際交往體系,讓人安于獨處的“社交”而將社會無情地撕裂開來;人臉識別讓人在公共場合無所遁形,處于被時時處處監管的窘迫狀態;數據公司正代替國家,在沒有公共授權的情況下對使用其服務的消費者進行有意無意的控制;等等。這些都是人工智能技術進一步發展讓人憂心忡忡的大問題。
從技術屈從中拯救政治
單純從技術的角度看,目前已經顯現出某種人機政治取代“人的政治”的趨勢。這促成了一種政治屈從于技術的新態勢。形成這一態勢,關鍵的問題倒不在于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因為技術按照自身演進的趨勢總是會一再突破人的想象,而在于人們在技術一日千里的發展中形成了對技術的依賴。這種依賴,不但是針對個體而言的貪圖技術提供的便利,更在于國家越來越借助人工智能管理或治理社會,從而在個體生活與公共生活兩個世界中促成了一種對人工智能技術的屈從心理。比較而言,個體、社會組織與國家的這三種屈從情形,對國家所持的人工智能屈從姿態最為引人矚目和擔憂。原因很簡單,國家如果愿意對人工智能進行政治、法律與行政的有效規范,那么人工智能的積極效應將會得到放大;假如國家不僅片面鼓勵人工智能技術,消極應對人工智能技術的缺陷,并不計后果地使用人工智能技術,那么社會對人工智能的屈從就很難得到矯正。
人對技術的屈從是一個現代事件
人對技術的屈從是現代以來科學技術發展出現的一種現象。一是因為技術發揮的效用在古今之間劃出了深刻的分界線。在技術尚不發達的古代社會,人們不可能對改進工作效率與提高工作效益的效果并不特別顯著的技術生發一種崇敬之心,因此也就不會被技術誘導和控制。從技術史的角度看,在整個古代社會,技術的進步與發揮的作用,是相對零星和長周期的。因此,人們并沒有充分意識到技術對人的生存與發展所具有的重大作用。“歷史上有過這樣的時代,在那時,科學是極少數人從事的與實際生活無關的研究,技術是實踐者的事情,科學與技術的精神價值被認為是微不足道的。在那時,人們可以任意輕視科學技術的發展。”只有在技術發揮出巨大能量的情況下,人們才會對技術產生一種近乎膜拜的屈從心理。而這是18世紀以降的事情。進入21世紀后,科學技術領域風起云涌的驟變,無疑顯著強化了人們對技術的禮敬態度。
二是因為人們普遍享受到技術帶來的龐大物質利益,安適地享受因為技術水平提高生產效益而享有的更多閑暇,并將技術進步帶來更多的物質與福利事務放心交付給少數技術專家,從而讓技術成為主導甚至主宰人們生活的一種力量。人們普遍相信,日益發達的技術會將我們帶入一個值得期待的美好生活境地。正是因為不問所以然地享受科學與技術的好處,讓人們覺得技術帶來的好處是天經地義的,因此也就視技術的改進以及帶來更大好處為理所當然。不知不覺之間,不僅技術獲得了支配人們生活的巨大力量,而且人們也習慣性地按照技術設計的既定方案安然地受其牽引。

三是因為技術帶給人們的好處是由技術專家甚至是技術天才的發明與創造的結果。在他們巧奪天工的技術創制下,在現實中帶給人們極大好處的技術,絕對處在一般人想象之外。因此,科學專家與技術天才聯手催生的高新技術,本身就帶有支配性地影響普通人的強大能量。當人們普遍接受技術帶來好處的時候,實際上也就主動放棄或被剝奪了自己親力親為改進工作技巧和提升技術水準的權利與機會。在不知不覺中,新技術與技術專家協同成為弱化普通人生存、發展技能的方式。于是,人們只好日漸屈從專家的技術發明與技術生產。
可見,人對技術的屈從乃是科學-技術攜手發展,以及社會分工體系的演進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產物。但也因為社會分工的長足發展,人對技術的一般屈從并不見得就必然導致當下和全局的危機。因為社會分工體系中的技術不是自足的東西,它需要依賴其他社會要素的互動,才能聚集促使自身不斷發展的必需資源。人對技術的屈從真正具有危險性的是政治之手可能促成的那種單純憑借技術提供的種種產品,將技術推向一個占盡社會優質資源、獨占政策考量優先位置、將之作為控制社會的支配性手段的地步。這是政治對技術的屈從,也是技術屈從危害性最大的方面。
國家更容易屈從于人工智能技術
由于國家結構與功能的特殊性,使國家對技術的屈從容易在國家權力展開系統動員的情況下呈現出來。國家比個人和公司之類的社會組織更容易屈從技術。這可以在一個比較框架中得到說明:保有多樣性的個人不可能悉數接受控制自身的人工智能技術;人工智能技術公司盡管對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保有最高的熱情,但它在公司林立而必有的激烈競爭中遠無法獲得足夠多的、保其獨占市場的資源。那么,國家因何更容易屈從于人工智能技術呢?
一是與國家總是試圖獲得統治權威性的定位相關。國家為了獲得統治的權威性,必然試圖先行獲取盡可能多的信息,一方面用于管理與治理社會,另一方面從中獲得或者建立自己的權威。這些信息,無論是個人的、組織的或是國家的,無論是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教育的、心理的,對國家管理與治理社會都是必要的。因此,當人工智能獲取大數據的能力得到公認的情況下,國家也就需要利用人工智能來獲得更多信息——無論是為了管理社會還是治理社會。作為霍布斯意義上的“利維坦”在技術革命浮現之際,國家會主動且自覺地建構有利于維持統治的“技術利維坦”。
二是與國家間的競爭處境密切相關。國家之間的競爭使每個國家竭盡全力獲得國家競爭優勢,以期獲得國際影響力和領導權。在這樣的處境中,國家權力總想以新技術的使用,占據國際競爭的優勢位置。在經濟學家眼里,這已經成為成功國家與失敗國家的分界線。成功國家總是采取廣納型發展的進路,因此尋求長期均衡的技術發展;而失敗國家大致都會采取急功近利的進路。表面上看,這是一種政治支配技術的狀態區分,實際上都是一種屈從既定技術的被動政治態勢。對實行技術急功近利進路的國家來講,只要現存的技術還能夠維持創造財富,它就會完全屈從于這一技術需要。即便是所謂的成功國家,盡管對原創性技術有著主動推進、持續激發,因此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會對科學技術傾盡熱情,但在國家間競爭中也會賦予科技以過重的政治功能與競爭負擔。而且也會在權力透支的情況下,對科技加以濫用,似乎同樣相信科技是強化政治統治的最強有力工具,實則仍然是對技術的屈從。如斯諾登對美國“棱鏡計劃”的揭露,就是典型例證。
三是與科層化政治密切相關。但凡懶政、庸政、怠政,無不想借助于技術手段解決一切問題,因此會陷入技術的高度依賴狀態,從而被技術支配。人們一般會認為,懶政、庸政、怠政只是一種不良行政作風,殊不知它其實是一種行政科層化造成的結果。現代行政管理一大特點就是按部就班地工作。因此,像人工智能這樣的技術手段的引入,不僅可以掩蓋行政人員的慵懶習性,也可以掩飾行政權力科層化運行導致的工作低效與無效。因而我們可以看到行政學理論不斷更新,但很難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同時,行政工作低效或者無效又為引入更先進的技術提供了理由,對技術也就更加倚重。因而人工智能也就會更為普遍、隨意甚至會無限制地加以使用。但由此導致的行政管理難題與風險也隨之存在和加劇。
走出技術屈從的政治進路
在人工智能技術快速進步的情況下,試圖免于被技術控制、心生屈從技術的扭曲心理與行為,所依賴的還是政治的成熟發展。因為就目前人類社會的各種結構要素而言,能與技術力量相抗衡的也就是政治力量了。比較而言,經濟力量很容易被技術所蘊藏的巨大利益所同化,因此在諸社會要素中,經濟與技術的同盟關系最為牢固。文化教育的力量,相對于政治經濟高度組織起來的實力性建制,歷來都是受到政治塑造的力量。加之技術對文化的排斥,文化似乎已經失去了制衡技術發展、促使技術受到規訓的效能。因此,在人文文化無法抗衡科學文化的處境中,促成了一種技術壟斷的狀態。“技術壟斷是對技術的神化,也就是說,文化到技術壟斷里去謀求自己的權威,到技術里去得到滿足,并接受技術的指令。技術壟斷需要一種新的社會秩序,所以,和傳統信仰相關的大量文化成分必然會迅速消解。”
相比而言,政治體制的組織程度最高、動用資源最豐富、自我維護意識最強,但技術尤其是人工智能技術呈現出反向控制政治權力的時候,譬如政治組織及其成員同樣被人臉識別而變得毫無隱私和安全感的時候,政治決策者被人工智能牽著鼻子做出“決定”的時候,政治權力也會“本能地”傾向于控制技術,以免被技術反噬。因此,從技術屈從中走出來,讓技術不至于異化為控制人的工具,始終保持技術之作為人類發展的強有力工具與手段的特性,就有必要首先從技術屈從中拯救政治。一種能夠從技術屈從中解放出來的政治,一定是主動而為的政治機制。所謂主動而為,是按照可以有效駕馭技術尤其是人工智能技術的軌道運行的政治。這樣的政治輪廓,在人們研究人工智能的規范發展時,已經為研究者所刻畫。
一方面,對技術進行有效規范與駕馭的政治體制,從全局和長遠兩個視角看是人民民主政體。人民民主政體的制度安排與規范作為,可以讓政治免于對技術的屈從而避免陷于既定技術的泥潭。人民民主政體對技術的屈從雖然也是存在的,某些弊端甚至比較嚴重,但從總體上講這一政體激勵人們從人民根本利益與人民自由發展的長遠眼光看待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因此可以大概率避免對人工智能這樣的新技術采取一種急功近利的做派。因為在這種政治體制中,以人民為中心的民主決策與民主協商的機制保障公共權力很難一邊倒地贊同某種技術支配性地影響或控制社會政治生活,并對國家權力決策發揮主導性作用。更為關鍵的是,人民民主政體的權力是公共權力,掌握在人民的手中,不會被人工智能公司的私權所控制,從而可以基本保證作為一個公共問題的人工智能管控問題,訴諸民主的公共制度與程序加以有效處理。因此,在科技發揮越來越重要作用、人工智能同樣極為迅速發展的中國,越來越重視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在加強法治的同時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另一方面,現代國家一般訴諸法治與行政兩種手段促進國家各方面的有效治理活動。在人工智能方面,對于私人利用人工智能手段僭行國家強力控制的權力,立法者會予以制止;而對國家權力合法使用人工智能手段治理社會,則采取鼓勵或者默許態度。倘若反其道而行之,就有違公共權力的規范要求。在關乎人工智能的立法上,法律需要解決機器人的法律定位問題,確定機器人的發展潛力并予以法律規約,借鑒管控網絡發展的相對成熟法規,并避免以幻想引導法律的制定。由此既避免給人工智能的發展設置障礙,同時又對人工智能的法律問題給予理性回應。在行政監管上,政府可以借助更具靈活性的方式、途徑與手段。一是可以刺激科技市場的力量,有力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二是可以更為積極地進行監管,既了解人工智能行業的進展,也主動與前沿從業者對話,從而保證監管的有效性與權威性,不至于讓政府陷入埋怨科技人員不了解監管必要性,而科技人員轉而抱怨政府不懂人工智能技術的相互冷漠、相互敵視的兩難困境。三是促使政府改進監管方式,既避免掉入過度監管的陷阱,又避免掉進監管不足的泥潭。為此,促成一種對人工智能有效促進和管控的民主治理局面,方有望實現人工智能的健康發展目標。
技術的威脅
人工智能在本質上是一種生產技術,是人類生產力發展進步的產物,無論它的智能達到何種驚人的程度——甚至可以超過人的智能,無論它是人的物化還是物化的人,終歸是人的產物與技術的產物,是為人類服務而不是控制人類。在生產力的諸要素中,人工智能是生產技術,而人作為勞動者是生產力中最積極最活潑的要素,也是決定性的要素。生產技術需要向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方向進取,而不是人屈從于技術的進步。無論是人工智能的開發者、利用者、享受者,無論是個人、社會組織還是國家,都需要持有這種政治價值理念。也只有持這種政治價值理念,即技術進步服務于人民利益和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人工智能帶來的消極影響才會得到根治。因此,當人工智能技術叢受到合理價值規范引導的時候,它不僅不會終結“人的政治”,相反會成為極大地推動人的發展的強大動力,“人的政治”也就獲得重生動力。
原標題:《任劍濤:技術會成為現代社會新的利維坦嗎:人工智能與“人的政治”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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