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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令返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追索案一審宣判

央視新聞客戶端 圖
央視新聞12月4日消息,當日下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東埔村民委員會訴被告Oscar Van Overeem(音譯:奧斯卡·凡·奧沃雷姆)、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譯:設計及咨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譯:設計咨詢奧斯卡凡·奧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令被告奧斯卡·凡·奧沃雷姆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東埔村民委員會返還案涉“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該案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立案,并通過國際司法協助程序,成功向荷蘭的被告方送達了應訴材料。案經2018年7月26日、10月12日兩次公開開庭審理,查明了案件事實。
三明中院審理認為,“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在其誕生地、長期保存地是重要的信物,承載著當地眾多信眾的精神寄托。該佛像也只有回歸其誕生地和長期保存地,才能真正具有融入眾多信眾日常生活的生命力。“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作為集體所有的傳世文物,于法而言,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集體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作為祖師信仰的信物,于情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應當返還給信眾村民。作為人類遺骸的文化財產,于理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亦當回歸其原始文化氛圍和故土環境。在“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被偷盜、未經中國政府許可非法出口到國外后,陽春村委會和東埔村委會有權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跨境追索,要求非法占有人返還流失的珍貴文物。據此,三明中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三明中院在長達37頁、2萬多字的判決書中,對雙方當事人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在本案中爭議的焦點問題,逐一作出認定,彰顯了中國法院的司法能力與水平。三明中院所作出的判決結果,為我國通過民事司法渠道追索流失文物開辟了新的路徑,屬標桿性、突破性、開創性的裁判。
(原題為《判令返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追索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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