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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歲老人起訴子女獲得贍養費后又丟還:我想要的是陪伴
日前,浙江開化縣法院調解了一起78歲老人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案件。
當調解近尾聲老人拿到贍養費后,卻又立刻將贍養費“拍”在桌上還給子女,稱“我想要的是陪伴”。
原告余某今年78歲。1981年,余某與妻子蘇某再婚。當時蘇某已育有五個孩子,但均未成年,最小的才7歲,余某育有一子。兩人再組家庭后,含辛茹苦將6個孩子拉扯大。
孩子長大后各自成了家,余某夫妻也老了。今年夏末,蘇某生了一場病后,夫妻感覺財力和精力不足,不得已向孩子們求助,但其中的四位繼子女不同意對余某履行贍養義務。
于是余某夫婦將不愿履行贍養義務的四個孩子訴至法院,其余兩位子女被列第三人,要求子女贍養并均攤醫藥費。經所在村委會、法院調解,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入秋時蘇某不幸因病離世,余某撤回起訴。
處理完妻子喪事后,余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子女與自己的兒子均攤贍養費用,以及妻子蘇某在世時花去的醫藥費及之后的喪葬費用。
承辦法官想盡力促成調解,遂聯系被告一位表親參與調解。
調解桌前,余某和3名繼子都到場了。此時,繼子們手里拿著一份協議余某夫婦與繼子女多年前簽的協議,內容為“五個繼子女不拿余某的任何財產,將來也不對余某進行贍養”,以此為由拒絕贍養繼父余某。
法官和調解人一起從法理和情理雙方面入手,向被告們闡明了有關贍養的法律規定,最終繼子女們同意支付贍養費。雙方對支付的金額達成一致意見,遠嫁的繼女也在電話中表示,不日將回老家將錢款當面交給父親。
隨后,法官當場將贍養費交給余某,不料老人接過錢后,又將一疊現金丟在孩子們面前。
“您這是?” 法官疑惑,原告兩次起訴執意要子女們承擔贍養費,怎么拿到贍養費后又還回去?
余某說:“他們自己家里比較困難,要不是對我不管不問,我也不想鬧到這個地步。我想要的是陪伴。”
調解席對面的繼子聽后不響,過了一會說:“爸,我們幾個一起陪你吃午飯吧。”
臨走,余某低聲問法官:“我不想要判決書,我想撤訴,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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