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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跳樓砸死祖孫5百多天后雙方和解,其父母賠兩房和22萬
紅星新聞11月24日消息,簽下執行和解協議前,侯先生父母終于向小陳家人當面道歉,簽訂協議后,雙方沒有再多說什么,誰也不想再談論此事,生活始終得往前走……
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男子侯先生墜樓,砸中同住該小區,正在樓下遛彎的祖孫倆,三人均不幸身亡,之后被砸者的家屬將墜樓者侯先生父母告上法庭,雙方在失去親人的傷痛中,截至2020年11月,已經持續了500多天的賠付款糾紛。

侯先生父親在侯先生墓前
2019年3月15日一審判決侯先生父母賠償金額共計152萬,隨后侯先生委托代理人李兵提出上訴。
2020年7月8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中,認定侯先生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酌定其父母承擔本案70%的侵權責任,判決賠償金額為106萬。
11月2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侯先生家人及小陳家人處獲悉,二審判決生效后,小陳家人依法向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1月18日,經過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侯先生生前照
在執行和解協議中,侯先生父母位于眉山市東坡區富牛鎮的一套拆遷安置房(約120平米),及商鋪門面房(約30平)歸小陳家人所有,并要求在房屋及商鋪可以辦理過戶登記之日起的15日內,配合小陳家人辦理過戶登記,商鋪安置選號,侯先生父母須授權小陳父母選號。除此之外,10天內侯先生父母還須將22萬余元的土地補償款轉至小陳家人賬戶。

小陳家人
協議的初稿是侯先生父母的委托代理人李兵所擬,李兵說,當初侯先生父母的想法是,能有一套房子居住。現在這個結果,達到了當初的預期。“法院、律師都做了大量工作,我們先后進行了兩次協調就達成一致,在協商過程中,對方提出要安置房、門面及拆遷款,我們也同意了,所有這些折算下來,大概80來萬。”
“侯先生在城區的房屋仍然歸侯先生父母所有。”李兵說,他們對這個結果也很滿意,現在準備開始新的生活,這個事情暫時告一段落了。

侯先生母親在其城區的房屋中,去年侯先生就從此跳下
11月24日中午,紅星新聞記者與小陳家人聯系證實了此事,其不愿再多說此事。“天天拖起此事,人也累。現在這事也算告一段落,只是安置房要5年后才能辦理房產證。”
(原題為:《小伙跳樓砸死祖孫的500多天后:雙方和解,其父母賠償兩房加2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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