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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思想周報|將SpaceX收歸國有嗎;選擇權等于自由嗎

季寺,賈敏
2025-06-09 12:16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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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SpaceX收歸國有?

最近,美國爆發了一場頗具戲劇性的爭執:世界首富馬斯克和美國總統特朗普之間陷入了激烈沖突。這場看似“摔跤秀”式的爭吵雖然有些荒誕,但其中包含的權力威脅和政策風險卻真實而嚴肅。

馬斯克的企業不僅僅是商業公司,更承載著美國國家運作的關鍵部分,眾所周知,尤其是他旗下的SpaceX和Starlink。SpaceX是一家私人太空公司,為美國政府和其他客戶發射衛星、運輸宇航員。2023年末,它負責了全球90% 的太空發射重量,基本壟斷了發射服務。載人飛船“龍”號(Dragon)是目前唯一能將美國宇航員送往國際空間站的交通工具。美國政府多個部門,包括NASA(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都依賴SpaceX的服務。

當地時間2025年6月7日,美國佛羅里達州卡納維拉爾角太空軍基地,SpaceX公司獵鷹9號火箭于凌晨0時54分發射升空。

Starlink是SpaceX的全球衛星互聯網服務,目前占據全球約三分之二的衛星總量。用戶只需一根小型接收天線,就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接入高速網絡。在俄烏戰爭中,馬斯克可以決定是否允許烏軍使用Starlink來作戰——這給了他類似主權國家的權力。

最近,特朗普威脅要切斷馬斯克的政府合同資金(特別是SpaceX),作為政治報復。而馬斯克也不甘示弱,暗示如果遭到打擊,他可能會停止某些關鍵服務,比如“關閉龍飛船”或干擾美國軍事通信。

史蒂夫·班農(Steve Bannon)是特朗普的前首席戰略顧問,現在又回到其身邊。他提出一個大膽建議:政府應該動用《國防生產法》,將SpaceX收歸國有。《國防生產法》(Defense Production Act)是一部1950年在朝鮮戰爭背景下頒布的聯邦法律,允許美國總統在國家緊急情況下優先調配工業資源,以支持國防與國家安全目標。這部法律在新冠疫情期間也曾被特朗普用來強制企業生產呼吸機和個人防護裝備。班農的意思是:SpaceX已經成為類似“電網”或“軍隊通信”的基礎設施,不能只由一個人控制。“基礎設施”在這里不僅僅指物理層面,也包括信息和戰略意義上的“平臺控制力”,即一個企業對社會運行的關鍵路徑擁有決定權。

雖然SpaceX的技術確實有優勢(火箭可重復使用、發射成本低),但它也被業界指責為通過不公平競爭打壓對手。以下是《紐約時報》曾報道的幾起例子:

新一代的太空創業者們試圖模仿馬斯克,但他們對馬斯克被認為采用的反競爭手段(指通過不公平的方式限制競爭對手,保護自己市場地位的行為)感到擔憂。因此,他們中的一些人開始公開挑戰他。

蒂姆·埃利斯(Tim Ellis)受到了馬斯克想造出能載人去火星的火箭的激勵,創辦了Relativity Space(一個火箭制造公司)。后來他聽說,有些與SpaceX有關聯的人在試圖阻止他為自己的火星項目籌錢。

吉姆·坎特雷爾(Jim Cantrell)是2002年和馬斯克一起創辦SpaceX的。后來他創立了自己的火箭發射公司Phantom Space。可是,兩位潛在客戶告訴他的銷售團隊,因為SpaceX在合同中加入了限制條款(合同條款中寫明不允許客戶同時使用競爭對手的服務),他們無法和他簽約。

彼得·貝克(Peter Beck)是新西蘭的航天工程師,2019年曾和馬斯克見面,談他的公司Rocket Lab。幾個月后,SpaceX開始以優惠價運送小型貨物(小型貨物指體積或重量較小的貨物),貝克和其他業內人士認為這是為了壓制競爭對手、降低他們的成功機會。

這些行為包括:低于成本發射,以極低價格讓對手無法生存;“優先拒絕權”條款:客戶若找到更便宜的競爭者,SpaceX有權“搶單”;偏袒自己公司(如Starlink):同樣是發射衛星,Starlink獲得更便宜報價;干擾競爭對手融資;進入門檻高(需要巨額資本與許可)。這些都是典型的壟斷行為。

之前學者Siva Vaidhyanathan在《The Nation》雜志上的評論文章就認為,馬斯克之所以成為21世紀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并不僅僅是因為他制造了電動汽車或發射了火箭,而是因為他掌握著一種前所未有的、全新的力量形式——對全球互聯網連接的控制權,特別是通過衛星互聯網。他能夠隨意地打開或關閉數百萬人的網絡接入,就像扳動水龍頭一樣。

雖然SpaceX是私人公司,但它從公共資金中獲得了大量支持。Starlink的意義,在俄烏沖突爆發后變得極為突出。自2022年2月戰爭爆發以來,Starlink為烏克蘭的平民和軍隊提供了關鍵的通信服務。馬斯克最初同意在烏克蘭上空部署大量Starlink衛星,費用由他承擔,而接收終端設備則由北約國家和私人捐助者提供。

但問題隨即出現。馬斯克拒絕將Starlink信號延伸至被俄羅斯占領的烏克蘭地區(例如克里米亞和頓巴斯),理由是他不想“卷入戰爭升級或制造重大軍事沖突”。這種做法實際上默認了俄羅斯對這些地區的非法主張,完全無視烏克蘭的主權、國際法和人權問題。

這就是一個危險的信號:戰爭沖突中最基本的通信手段,竟然落入了一個私人企業家的手中。他不是依據國際準則或多邊協議行事,而是憑借個人意志和判斷,左右一個主權國家的信息生命線。

當地時間2025年2月11日,美國華盛頓特區,特斯拉和SpaceX首席執行官伊隆·馬斯克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參與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活動。

馬斯克擁有的,不僅是商業成功,更是一種足以改變戰爭進程的、從未有人掌握過的通訊控制權。過去的媒體大亨,如赫斯特(20世紀初美國最有影響力的報業大亨,擁有多家報紙和媒體,他通過夸大和煽動新聞,特別是在美西戰爭期間,制造公眾對西班牙的敵意,推動美國政府對西班牙宣戰,他被認為是Yellow journalism的代表人物,利用媒體操縱輿論,激發民族主義和戰爭情緒,從而影響國家政策和戰爭走向),可以操縱輿論推動戰爭;金融巨頭如J.P.摩根,能在兩次世界大戰中資助參戰國。但他們并不具備像馬斯克這樣,直接通過技術平臺“關閉戰場Wi-Fi”的能力。

Starlink的“地理圍欄限制”(geofence)丑聞反映了一個嚴峻現實:馬斯克可以憑一己喜好,決定一個國家的軍隊是否還能指揮作戰,一個企業是否還能運作,一個媒體是否還能報道。他的情緒和立場,可能成為左右國家命運的變量。

烏克蘭并不是唯一被Starlink影響的地區。事實上,馬斯克正低調地推動一個更宏大的圖景——重塑全球數字通信系統,使之以他個人意志為核心。如今世界各國試圖擺脫Meta(Facebook母公司)、Alphabet(谷歌母公司)等美國巨頭的控制,以實現“數字主權”。但在這一過程中,它們卻在網絡基礎設施層面被Starlink套牢。

對于許多基礎薄弱、地廣人稀的發展中國家而言,Starlink提供的高速網絡是唯一可行的選擇。Starlink憑借“先發優勢”,自2019年起就開始大規模發射廉價小型衛星,并在全球部署超過5000顆,服務范圍涵蓋60多個國家。馬斯克的目標是最終將這一數字擴大到42000顆。這類低軌衛星群(LEO constellation)不僅覆蓋密集,還具備更低通信延遲,是未來互聯網基礎架構的重要趨勢。

由于地球軌道資源有限,其他公司難以再部署同等規模的網絡,Starlink實質上通過技術“圈地”建立起事實上的壟斷。軌道資源有限意味著衛星不能無限部署,否則會造成碰撞風險和軌道擁堵,這讓先到者占盡優勢,后者無法進入。這種“數字公地的悲劇”意味著一項本應屬全人類共享的資源,被一個私人資本集團封鎖,并反過來對全球市場進行長期控制。

研究者Ben Burgis近日在《雅各賓》的文章認為,將SpaceX和Starlink國有化的時候到了。

他同意政策評論人馬特·斯托勒(Matt Stoller)所指出的,從任何正常標準來看,SpaceX已是名副其實的“衛星發射壟斷者”。更令人擔憂的是,SpaceX及其旗下的Starlink,其實是高度依賴政府資金發展的。雖然它是私人企業,但它的發展離不開 NASA(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和美國國防部提供的巨額合同,其中很多甚至屬于保密項目。如果沒有這些來自納稅人的資金,SpaceX根本不可能達到今天的體量和地位。因此,說SpaceX是“自由市場創新”的典范,其實是一種誤導——它是在國家扶持下成長起來的企業,卻掌握在個人手中。

作者認為,雖然班農的出發點是臨時性“接管”,直到能找到所謂“穩定的管理團隊”,但問題是,我們為何不將這樣一個關鍵的戰略基礎設施長期納入公共領域?

這是一個重大的政策選擇。反對國有化的人往往會說,私營企業效率更高、更有競爭力。但這些理由在SpaceX的案例中根本站不住腳——它根本沒有處于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中,而是以壓倒性優勢占據了主導地位,已經被多次指控有壟斷行為。

此外,SpaceX的利潤也不是由“市場機制”自然生成的,而是建立在政府合同和補貼之上。換句話說,納稅人正在出錢資助一個私人巨頭,而這些收益卻最終流入了埃隆·馬斯克的個人財富,以及如Founders Fund和Draper Fisher Jurvetson等投資機構的資產組合中。

如果這些公共資金用于支持一個由政府直接運營的太空機構會怎么樣?作者認為至少有兩個好處:首先,資金不會再流向寡頭個人財富。不必再讓馬斯克靠著國家支持進一步積累巨額個人資產。其次,太空政策可以真正接受民主監督。也就是說,像Starlink終端應該部署在哪里、哪些航天器是否退役等重大決定,將不再是某個個人的意愿,而是由政府機構作出,并對國會和公眾負責。

這不僅能避免因為馬斯克一時的態度轉變而引發的地緣政治混亂,也能將太空探索真正納入全民治理的軌道上。因此立即對SpaceX和Starlink實施國有化不僅必要,而且正當。

選擇權等于自由嗎

擁有選擇的權利就意味著擁有自由嗎?選擇等同于自由這一想法如何塑造了跨越全球的文化和政治?在今年2月由普林斯頓出版社出版的《選擇時代:現代生活中的自由史》(The Age of Choice:A History of Freedom in Modern Life)一書中,任教于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歷史學家索菲亞·羅森菲爾德(Sophia Rosenfeld)以18世紀為起點,考察了選擇這個錯綜復雜的概念的歷史。羅森菲爾德穿梭在文學史和政治史之間,追問選擇如何在我們對世界的思考中占據了如此中心的地位。

《選擇時代:現代生活中的自由史》( The Age of Choice:A History of Freedom in Modern Life

盡管如今“選擇”這一理念已無可爭議地占據主導地位,但它長期以來同時受到來自左右兩翼的批評。自問世以來,《選擇時代》在美國國內和國際上受到了很多關注。在今年4月與《雅各賓》(Jacobin)雜志進行的題為“選擇及其不滿(Choice and Its Discontents)”的訪談中,羅森菲爾德對該書的主要觀點及其在今日世界中的意義進行了介紹。

羅森菲爾德指出,這本書探討了在美國以及現代世界的大部分地區是如何逐漸將自由視為從多個選項中做出選擇的能力的。我們逐漸將自由與選擇珍愛的人、持有的思想、支持的政治平臺或購買的產品聯系起來。我們認為擁有和做出選擇不僅是個人成就也是對我們作為自主個體的公共認可的來源。自由和選擇并非永恒不變的理念,它們一直在演變,而她想要探究的主要問題是:這種自由的概念是如何發展的?它的利弊是什么?

自17世紀末以來,選擇的概念逐漸發展,涉及消費品、思想、宗教價值觀、伴侶、性取向和政治。其中,政治選擇是一項晚近的發展,遲至十九世紀末才開始出現,彼時人們開始將政治想象為一系列私下的、個人的決策,并將秘密投票視為其最佳實踐途徑。二十世紀鞏固了這種文化轉變,廣告學、心理學、精神病學和經濟學等新興領域開始研究人們如何以及為何做出選擇。這些領域將“人是選擇者”這一理念自然化,并將其構建為普遍真理。這種根植于社會科學和政治學的個人自主性理念如今定義了我們對自我的理解。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始終將生活視為一系列基于個人偏好的個體選擇。無論是歷史上還是當下,都有許多人反對這種觀念。

《選擇時代》的書封上印著一名女顧客在自動售貨機前購物的照片。羅森菲爾德在訪談中說,自動售貨機象征著二戰后的選擇文化,它是人們關于選擇的記憶中的一個高峰,很多人至今對其充滿懷舊之情。自動售貨機標志著自助服務模式的開端,和現代超市一樣走向了全球。而今天的網上購物盡管仍然是自助服務的延續,但它缺乏真實市場的實感,過多的選擇可能會讓人感到沮喪或不知所措,已經演變成一種截然不同的體驗。與此同時,自動售貨機也代表著一個悖論,它既是自由的象征,也標志著一種至今依然存在的、更為狹隘的選擇觀。

羅森菲爾德談到,在19世紀,女性及其男性盟友一度將選擇視為一種賦權的方式,他們相信當女性能夠在家庭生活領域做出選擇,她們就能在政治或其他領域做出選擇。到了20世紀70年代,隨著新自由主義的興起,這種觀念達到了頂峰,尤其是在羅訴韋德案在美國使墮胎合法化之后,女權主義者認為選擇權是一個不僅能夠使墮胎變得合法,同時也可以令其被社會接受的解決方案,因為它允許每個女性自行決定什么是對自己最有利的,而無需強迫其他人認同這一選擇。將個人選擇權提升為一項基本權利也與資本主義和民主價值觀相契合。

但是,女性很快發現選擇也造成了不平等。“選擇權(right to choose)”受到了來自左右兩翼的挑戰:右翼以“生命權(right to life)”進行反駁,認為選擇理念道德淺薄;左翼的批評則集中在選擇的物質現實上:當人們缺乏行動的手段時,給予他們選擇權有何意義?如果一個人負擔不起某個選擇,抑或沒有時間或支持使某個選項變得切實可行,這真的算是一種選擇嗎?這種批評,尤其是來自黑人女權主義者的批評,凸顯了選擇在實踐中的局限性,并且同樣可以延伸到人權和商業領域。例如擇校的自由看似是給予主動權,但它帶來的自由比不上建立一個有效的公共學校系統,即使后者意味著對個人選擇的限制。人們還經常因為做出“壞”選擇而受到指責,即使他們缺乏做出更好選擇的結構性支持時也是如此,選擇由此加劇了不平等。

羅森菲爾德還提到,本書的寫作始于特朗普第一任期之前,也即奧巴馬執政后期,當時她相信政治軌跡會延續下去,但情況顯然發生了變化。特朗普執政的最初幾年間,羅森菲爾德暫停了關于本書的工作,轉而寫作探討特朗普任期內愈加明顯的政治兩極分化和圍繞真相的沖突的《民主與真相:一部短歷史》(Democracy and Truth: A Short History)一書。當她重新回到《選擇時代》時,在特朗普和拜登兩屆政府的政治轉變的影響下,她的視角發生了變化。從生殖選擇到擇校,兩屆政府對“選擇”這一概念進行了不同的運用,反映了政治話語的更廣泛變化。羅森菲爾德表示,盡管她仍在思考新特朗普時代與本書論點的具體關聯,但這本書對當前的政治動態的確有所洞察。

她特別指出,美國并非第一個嘗試與資本主義經濟緊密相連的威權民主的國家。有貝盧斯科尼、歐爾班和博索納羅等領導人作為先例,特朗普已將基于選擇的語言融入其政策,尤其是在消費品和教育領域。但這種“選擇自由”的論調主要在消費領域運作,在強調個人自主權的同時鞏固國家權力。在這種新的政治環境下,選擇發生了突變。美國迎來的是消費領域的自由主義與政治領域的威權主義的混合,前者鼓勵企業和個人做出選擇,后者則要求由國家控制所有可用選項。

針對《選擇時代》是否應該被理解為對資本主義的一種批判這一問題,羅森菲爾德表示,本書并非反資本主義的戰書,它更側重于鼓勵人們進行自我反思:經由選擇對自由進行概念化如何同時帶來了解放和束縛。雖然選擇本身就具有解放性——這在廢奴主義和女權主義等運動中至關重要——但它并不總是賦予人們自主權。她進一步指出,資本主義和民主及人權理想是選擇理念產生的兩個源頭,隨著時間的推移,尤其是在二戰之后,這兩個源頭趨于融合,但今天人們可能會見證這一融合的瓦解,盡管這不太可能不受抵抗地發生。

羅森菲爾德最后總結道,在一個充滿了不平等的機會有限的世界中,我們必須謹慎地不把選擇作為一個簡單的解決方案。

密歇根大學的現代科學與醫學史專家亨利·M·考爾斯(Henry M. Cowles)在今年2月為《洛杉磯書評》撰寫的題為“發牌者的選擇:自由是什么以及不是什么(Dealer's Choice: What Freedom Is—and Isn't)”的評論文章中,對《選擇時代》大加贊揚。他說自己在讀完此書之后,幾乎每次做出選擇時都會想到書中的某個論點或案例,進而反思“是我做的選擇嗎?(如果不是,那么)是誰做的?為什么這么選?”。考爾斯寫到,如果你覺得自由應該意味著比(有限)選擇更多的東西,或者甚至是你只是想知道菜單是誰制作的、哪些選項沒有被寫上去,那么你就會和羅森菲爾德一樣,懷疑當自由被等同于選擇,我們得到的和失去的一樣多。

《選擇時代》讓考爾斯深信,我們被選擇所包圍,但我們并不是隨心所欲地做出選擇。正如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著名的論斷——我們是“習慣的集合體”——所說的那樣,我們對被給予的做出反應,適應我們找到的,吃我們喜歡的——同時試圖說服自己,至少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都是自由的。自由和選擇遠非同義詞,它們更像是反義詞,或者至少是兩個彼此之間存在著令人不安的張力的詞匯。他套用了科技史學家常說的那句話:選擇既無好壞之分,也非中立。一切都取決于選項是什么,取決于選擇在強制和自由之間的光譜上處于哪個位置,取決于人們是否可以拒絕選擇,或者選擇一些從來沒有人想到過的東西。

《紐約書評》近日刊登了任教于普林斯頓大學的美國歷史學家戴維·A·貝爾(David A. Bell)為《選擇時代》撰寫的書評“我的自由,我的選擇(My Freedom,My Choice)”。貝爾同樣贊揚了羅森菲爾德此書的原創性,認為《選擇時代》通過揭示新舊兩種自由觀之間的差異,講述了一個長期被隱藏的重要故事。新自由觀將個人擁有選擇和做出選擇與自由相等同,舊自由觀則認為重要的是個人做出選擇時的道德目的,而非選擇這一行為本身。貝爾指出,此前大多數自由史著作大多集中在高層政治和經典政治理論領域,此書則超越了這一領域,迫使我們從新的視角思考自由的歷史和本質。

不過,貝爾的評論中并不全是溢美之詞,他指出了這部著作的兩點瑕疵。首先,貝爾認為,羅森菲爾德在結論中說“選擇從自由的一項福利變成了自由的本質”,以及她反復強調在現代選擇被視為“基本上價值中立”,即使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也是如此,這些說法有些言過其實。貝爾認為,在屬于現代的戰爭和革命期間,例如在羅斯福的“四大自由”演講中,對自由的捍衛仍要更接近將自由視為能夠不受束縛地為共同利益而行動的舊自由觀。從某種意義上說,羅森菲爾德講述的是個人經歷和私人生活——與群體經歷和公共生活相對——如何日益被視為政治價值觀的主要來源,但個人到政治的轉變從未徹底完成。在某些情況下,選擇或許看起來像是“自由的本質”,但并非在所有情況下都是如此。

其次,在貝爾看來,羅森菲爾德的根本觀點是,問題最終關乎道德,并且“選擇本身需要……更明確地與基本的道德考量聯系起來”,然而在我們的社會中,對于這些“基本道德考量”究竟包含哪些內容,幾乎沒有達成共識,而民主制度本身就是一個糟糕的決策工具。在我們這個世俗且精神支離破碎的時代,正是因為引發分歧的道德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才使得我們默認退回到“基本價值中立”的選擇理想,這也許是解決道德問題的最糟糕的方式,但可能已經要比其他所有方式都更無害。

    責任編輯:朱凡
    圖片編輯:張穎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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