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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普法e起學 | 守護自然底線,這些法律“紅線”碰不得!

野生動植物構成了生態環境中不可或缺的關鍵要素。保護、合理發展與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對于維系生態平衡、優化自然環境以及推動社會經濟持續發展具有極為重大的意義。但由于部分人員為了滿足口腹之欲或者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進行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植物,使得種群數量急劇下降,造成生態平衡的破壞。
關于野生動植物保護
哪些法律“紅線”不能碰
一起來看看吧

Q1
野生梅花鹿能進行獵捕并食用嗎?
不能。野生梅花鹿屬于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受到法律保護,不能獵捕食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都是不能食用的,其中也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但家畜家禽類除外。野生動物是地球生命和自然生態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它們的生存狀況同人類可持續發展息息相關,我們要和野生動物和平相處。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 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前款規定的野生動物。
禁止生產、經營使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食用為目的獵捕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并處獵獲物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獵獲物或者獵獲物價值不足二千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食用為目的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并處野生動物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Q2
野生鎖陽能否被隨意挖采?
不能。野生植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在維護生態系統平衡、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鎖陽、肉蓯蓉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及藥用價值,任何人不得隨意采挖,否則將會追究刑事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九條國家保護野生植物及其生長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壞其生長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禁止采集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因科學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的,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向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申請采集證;或者向采集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申請采集證。
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必須經采集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申請采集證。
采集城市園林或者風景名勝區內的國家一級或者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須先征得城市園林或者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同意,分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申請采集證。
采集珍貴野生樹木或者林區內、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規定辦理。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發放采集證后,應當抄送環境保護部門備案。
采集證的格式由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未取得采集證或者未按照采集證的規定采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罰款;有采集證的,并可以吊銷采集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Q3
野生松鼠可以托運嗎?
不可以。野生松鼠屬于“三有保護動物”(即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需要出示相關來源證明、檢疫合格證明的文件,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承運、寄遞。非法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等行為會直接破壞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資源,對社會造成危害。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四條 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調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出縣境的,應當持有或者附有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或者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許可證、批準文件的副本或者專用標識。
運輸、攜帶、寄遞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調出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出縣境的,應當持有狩獵、人工繁育、進出口等合法來源證明或者專用標識。
運輸、攜帶、寄遞前兩款規定的野生動物出縣境的,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附有檢疫證明。
鐵路、道路、水運、民航、郵政、快遞等企業對托運、攜帶、交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應當查驗其相關證件、文件副本或者專用標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承運、寄遞。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經批準、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許可證、批準文件的副本或者專用標識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調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責令關閉違法經營場所,并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工繁育許可證、撤銷批準文件、收回專用標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未持有合法來源證明或者專用標識出售、利用、運輸、攜帶、寄遞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調出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野生動物,并處野生動物價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第四款規定,鐵路、道路、水運、民航、郵政、快遞等企業未按照規定查驗或者承運、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由交通運輸、鐵路監督管理、民用航空、郵政管理等相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

Q4
從境外引入的野生動物可以擅自放生嗎?
不可以。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盲目放生輕則變“殺生”,直接導致放生動物死亡;重則破壞生態平衡、危害生態環境。從境外引進野生動物的,應當走正規流程,并且要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其進入野外環境,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條 從境外引進野生動物物種的,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準。從境外引進列入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名錄的野生動物,還應當依法取得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海關憑進口批準文件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辦理進境檢疫,并依法辦理其他海關手續。
從境外引進野生動物物種的,應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其進入野外環境,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不得違法放生、丟棄,確需將其放生至野外環境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發現來自境外的野生動物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等有關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將從境外引進的野生動物放生、丟棄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捕回,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代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響的措施,所需費用由被責令限期捕回者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之一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Q5
野生紅豆杉能否進行買賣?
不能。野生紅豆杉作為地球上最古老的樹種之一,不僅具有重要的生態價值,也是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如果看到野生紅豆杉,無論是被其“顏值”吸引,還是“執著于”于它的功效,都不能隨意采伐、移栽和買賣,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八條禁止出售、收購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
出售、收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野生植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萬物共生,守護家園”
希望廣大群眾能夠
敬畏自然法則
守護棲息地完整性
讓青山碧水永續
萬物生生不息
來源: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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